破产公司状告三家省级单位讨要欠款
导读:
作为公司的第三任法人,退了休的朱某仍然每天焦头烂额。公司欠了银行2400万元,2005年就被法院查封了。债还不了,职工的社保费交不上。公司虽然还有债权,但那是十几年前就借出去的钱了——上级单位向公司借了22万元,用于买车、修房子。
为了讨要这笔欠款,为职工缴纳即将“断保”的养老保险金,朱某代表公司,把曾经的3家上级单位云南省乡镇企业局、省农业厅、省工信委告上法庭,讨要22万元欠款及近60万元利息。
1984年,云南省乡镇企业局成立了省乡镇企业矿产公司(简称矿产公司)。1992年8月20日和1993年4月1日,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的省乡镇企业局,分两次向矿业公司借款共计22万元。2005年,矿产公司欠下银行2400万元债务,被法院查封,停止营业。现任法人朱某则是在2007年公司被查封以后上任的。
作为一个资不抵债的公司法人,朱某每月的工资仅有640元左右。他有一项重要任务——为公司讨回借给上级单位的22万元。
拿着两张陈旧得已经发黄了的借条,朱某说,眼前一个严重的问题是,十多年来,云南省乡镇企业局先后隶属过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省经委)和云南省农业厅。政府企业改制以后,朱某多次找省工信委和省农业厅,都未能要回22万元借款。无奈,他只能以公司的名义,把云南省乡镇企业局、云南省农业厅和省工信委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还清欠款和利息。
朱某说,被查封以后,公司的办公楼已是人去楼空◇产公司欠银行2400万元,公司的有价资产才有500多万元,严重资不抵债,职工也已经全部下岗。公司从2009年8月因关、停应缴纳的各项保险费用共计59万余元。今年来,他多次收到昆明市社保局的催缴通知书,如再不缴保险费,社保局就要停发员工的社保金了。另外,公司欠下的医保费也有30多万元。
这22万元到哪去了今年3月,西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查明:1992年8月20日,云南省乡镇企业局向矿产公司借走的12万元,并没有进入该局的账户。省乡镇企业局用这笔钱购买了一辆“蓝鸟”轿车。2004年后,“蓝鸟”轿车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使用。另外的10万元借款,则被云南省乡镇企业局作为修缮和平村职工宿舍的材料款,支付给了施工单位。检察机关未发现省乡镇企业局相关人员有职务犯罪行为。
庭审过程中,云南省乡镇企业局和省农业厅的代理律师认为,因为机构改革,省乡镇企业局早已不存在。当初省农业厅在接管省乡镇企业局时,并没有接手该局的债务,而且借款所购的车并非农业厅使用,农业厅并不应当偿还此债。省工信委则表示省乡镇企业局已经移交给省农业厅管理,移交的时候,其名下的不动产一并移交给农业厅,目前省乡镇企业局跟省工信委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因此不应当作为本案被告。两位律师还认为,此案已过了诉讼期限。
虽然争议较大,但原告和被告方都同意调解。书面调解意见将择日递交法庭。(都市时报 记者刘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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