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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借高利贷无法还债后骗租93辆轿车抵押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19 15:50:35 人浏览

导读:

因急于还债,26岁的交警殷X借了月息12%的高利贷,3年后,1.5万元滚成了40多万元。在卸胳膊还是卸腿的威胁下,殷X用自己的警官证从几十名车主手中高价骗租了奥迪等高档轿车93辆,抵押还债。最后因还不起高利贷,殷X向警方自首。昨天下午,殷X站在二中院的被告席上,他

  因急于还债,26岁的交警殷X借了月息12%的高利贷,3年后,1.5万元滚成了40多万元。在“卸胳膊还是卸腿”的威胁下,殷X用自己的警官证从几十名车主手中高价骗租了奥迪等高档轿车93辆,抵押还债。最后因还不起高利贷,殷X向警方自首。

  昨天下午,殷X站在二中院的被告席上,他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高达1190万元。

  庭审现场

  受审时坐姿挺拔

  昨日下午2点,身穿号服、留着光头的殷X走进二中院第七法庭,看见坐在旁听席上的母亲等家人,殷X笑着挥了挥手。母亲眼圈一红,低下了头。“不哭,不是说好了吗?”殷X的大姨小声地说。

  检方指控,殷X于2008年1月至2009年6月间,利用警察身份,骗取事主信任,以租车自用等名义,与北京维海伟业汽车租赁公司等17家公司以及事主孙博宇等22人签订《车辆租赁协议》。

  在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殷X以先支付部分租金的方式骗租奥迪A6、别克GL8等汽车共计93辆,价值1190万余元。

  案发后有65辆车被追缴,价值807万余元。殷X作案后于2009年6月主动投案。检方认为,殷X的行为属合同诈骗罪。

  殷X在事发前是北京市交管局特勤处的一名民警。“我认罪。”在法庭上,从殷X的坐姿仍能看出他以前的职业。他上身挺直,说话干脆利落。随着庭审的进行,这起诈骗案被渐渐还原。

  案件揭秘

  合伙做生意失败欠下1.5万元

  殷X从警校毕业后,2002年分配到了北京市交管局。殷X在工作中积极肯干,与同事关系融洽,曾于2004年和2008年获得嘉奖,特别是2008年被评为奥运安保标兵。

  交警的工作很让人羡慕,本来一切都按部就班地发展着,可是后来,殷X的生活发生了变化。

  上班之余,殷X跟朋友合伙开了家酒吧,一开始生意挺好,但2003年非典袭京,人们都窝在家里不敢去娱乐场所了,结果酒吧赔了40多万元,殷X和家人到处借钱还债。

  殷X是家中独子,父亲当时患有脑溢血,刚出院。全家经过努力,大约用了一年,把40多万元的外债基本还清,只剩1.5万元信用卡的欠款没还。

  殷X不好意思再向家里开口,于是就借刷朋友的信用卡还钱,当然在此期间要付一些利息给朋友,结果1.5万元没还清,欠债反而翻了一番。因为借钱次数太多,身边的朋友已没人愿意借钱给殷X。

  借高利贷 小债滚成“大雪球”

  2004年底,殷X无意中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了小额贷款也就是高利贷的信息。眼看债主就要堵门了,虽然高利贷的利息每月要12%,殷X还是咬着牙借了。可他没想到这个举动使他陷入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由于利息太高,利滚利到了第三年后,也就是2007年底,1.5万元的债已经变成40多万元,殷X根本没法还清这些钱。放高利贷的人威胁殷X说,如果不还钱,就要到他的单位找领导。殷X当时想的是,宁可被卸胳膊也不能丢人。

  看到殷X实在没钱,放高利贷的人给他出了个主意:租车抵押借款。车对于身为交警的殷X来说再熟悉不过,走投无路下,殷X答应了。

  高价租车 抵押款还给高利贷

  2008年1月起,殷X开始租车。为了多借款,殷X租的都是奥迪、奔驰等高档车。殷X去租车公司和网上找车源,并且每次都以单位用车或自家急用为由。

  如果找租车公司租车,殷X就会穿着交警制服去办手续;如果租个人的车,殷X则将车主带到单位宿舍。

  据受害人张先生讲,自己在殷X的宿舍看了殷X的警官证和身份证,“他是警察,我信任他,押金都没要。”之后双方签了租赁协议,约定每天租金800元。

  双方非常痛快地办完手续,殷X将张先生的奥迪开走。一周后,殷X如约支付了7天的租金5600元。但后来,殷X就开始拖欠租金了。

  骗租93辆车 堵不上窟窿去自首

  检方的证据显示,从2008年1月到2009年6月,殷X共骗租93辆高档轿车,价值1190万余元。骗来的车的抵押金额都在7万至10万元之间。

  公诉人称,殷X骗来的钱里,近三成支付租金,近七成被放高利贷的人拿走。但每次殷X都会留下1万元,作为再租车的本金。

  公诉人说,殷X之所以能骗走这么多车,除了他有交警的身份外,还因为他总会高价租车,别克车一般会给出6000元的月租金,抵押1万元;奥迪A6每天租金600元,抵押2万元。

  “许多人认为这是桩好买卖,于是纷纷把自己的朋友推荐给殷X,如果没有急于赚钱的心理,也不会受骗。”公诉人说。

  就这样,租车还高利贷利息,再租车,形成了恶性循环。由于殷X不能及时支付租金,2009年6月26日,车主杨某找到殷X,要求其退车,殷X表示无法退车还款,于是杨某把殷X带到了十八里店派出所。

  当天下午,殷X所在交通队的领导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和殷X所在交通队的领导协调下,殷X写了10天内退车还款的保证书,“如做不到愿承担法律后果”,他在保证书上按下了手印。

  6月29日,眼看实在堵不上窟窿了,殷X选择了自首。当晚,殷X在朝阳公安分局门口打了110,告诉民警自己要自首。随后民警将殷X“请”了进去。就在自首的前一天,殷X辞掉了交警的工作。

  28辆车至今没追回 车主四处寻找

  得知殷X投案后,车主们急了。“他自首了,我们的车和钱怎么办?”杨某很茫然。殷X投案后,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抵押人的信息。

  公安机关利用各种手段,追回了65辆车。但因抵押人将车转手等原因,至今仍有28辆车没找到。“可能被弄到外地卖了也说不定。”殷X的代理人说。

  为了找回自己的车,车主们天天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多远的郊区都不敢放过。“有些车上有GPS,找起来会容易些,其他的就不好说了。”公诉人说。

  本版文/记者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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