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怕担还款责任 纠人拘禁债务人7天
导读:
2009年5月17日至21日间,骆某因债务纠纷,纠集王某、秦某、粟某、刘某,强行将被害人李某从海淀区李某弟弟家中带至丰台区三路居骆驼湾的李某家中,并轮流看守,非法限制李某人身自由。期间,骆某等人还多次挟持李某,到通州区宋庄镇李某的出租院内收取租金以冲抵债务。
5月21日下午3点多,接到李某弟弟报警的公安机关将李某解救,并当场将骆某五人抓获归案。据李某弟弟称,因为是邻居,所以起初骆某带走李某时家人并没在意,所以没有报警,其后越来越不对劲才报的警。
庭上,法官问及“你们认罪吗?对于上述证据有异议吗?”骆某五人都是齐声回答“认罪”、“没异议”。五人中只有王某请了律师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且是初犯、偶犯,请法庭对其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庭审理后认为,骆某五人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王某辩护人关于其为从犯的辩护意见与在案证据相悖,不予采纳,其他辩护意见酌予采纳。据此当庭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骆某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王某、秦某、粟某、刘某拘役5个月。
对于上述判决是否上诉,骆某五人再次齐声答道不上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