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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管辖地如何选择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7 18:28:04 人浏览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债权转让管辖地如何选择呢?针对债权转让管辖地如何选择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对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也需要更加健全。面对这种现象,我国对法律法规做出了更加完善的修改与规定。那么债权转让管辖地如何选择呢?针对债权转让管辖地如何选择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提供给大家参考,欢迎大家的阅读!

  一、关于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原则

  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

  对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从法律关系的角度讲,新的债权人即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原告就被告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

  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

  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协议管辖也叫约定管辖,是反映当事人在签订、履行合同前双方解决争议管辖问题的真实意思。由此可见,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时,应当遵循双方协议约定。也就是说债权转让转让人与债权转让债务人之间签订的管辖协议,同样也适用转让人与受让人。因此,这样就更能体现我国民诉法双方当事人约定协议管辖的原则。

  三、债权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1、转让的债权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除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及抚恤金、抚养费、赔偿金等债权不得转让外,其他债权都可以转让。

  2、签订债权转让合同。

  债权转让根据需要可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也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由转让人直接向债务人发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转让。特别是冲抵债务的债权转让更需要签订书面的债权转让合同。受让方(转让方的债权人)应向转让方了解债务人可能提出的抗辩(涉及货款转让中的货物质量、售后服务及发票等),以及转让的债权是否有抵押、担保,并查看相关的抵押合同、保证合同是否有影响相关从权利转让的特别约定,并根据情况要求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重新保证。

  3、债权转让通知。

  不论是否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操作应由债权人出具书面的《债权转让通知》,并由债权人通知债务人,或由债权人委托受让人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一经通知就产生原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债务人应向受让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效果。

  通过上述文章的解析,我们可以解决债权转让管辖地如何选择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了解到我们国家对于债权转让管辖地选择是有严格规定的。我相信,在我们国家的带领下,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高,我们的法律法规将会更加的完善。如果您所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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