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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6 01:35:42 人浏览

导读:

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行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

  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债权人行政撤销权的情形包括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撤销权: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3、债务人放弃未到期债权的;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的;

  5、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的;

  6、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的;

  7、债务人以明显的高价收购财产的;

  8、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的;

  9、其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1、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2、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3、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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