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导读:
核心内容:外债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有哪些?外债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商业贷款比重过大;二是外债币种过于集中;三是期限结构不合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外债结构对债务的变化起着重要作用。外债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有:
(1)商业贷款比重过大。
商业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在经济较好或各方一致看好经济发展时,国际银行就愿意不断地贷款,因此这些国家就可以不断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来“滚动”发展。但在经济发展中一旦出现某些不稳定因素,如政府的财政赤字、巨额贸易逆差或政局不稳等使市场参与者失去信心,外汇储备不足以偿付到期外债时,汇率就必然大幅度下跌。这时,银行到期再也不愿贷新款了。
为偿还到期外债,本来短缺的外汇资金这时反而大规模流出,使危机爆发。
(2)外债币种过于集中。
如果一国外债集中于一两种币种,汇率风险就会变大,一旦该外币升值,则外债就会增加,增加偿还困难。
(3)期限结构不合理。
如果短期外债比重过大,超过国际警戒线,或未合理安排偿债期限,都会造成偿债时间集中,若流动性不足以支付到期外债,就会爆发危机。
相关知识拓展:
什么是外债?
外债指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它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贷款、买方信贷、外国企业贷款、发行外币债券、国际金融租赁、延期付款、补偿贸易中直接以现汇偿还的债务、其他形式的对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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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债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
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外债与外资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作为外资的一部分,与直接投资又有本质的区别。直接投资是以利润分配形式偿还,并在合同有效期间双方共担经营风险,外债则由举债国使用并按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促进可自我维持的经济增长的实现,促进外债运行与外汇市场运行的协调,就必然要求调整外债运行机制,加强外债管理。
广义的外债管理,包括采用一系列政策调节手段,如严格控制外债运行中的“多头借债、管理分散”的弊端,控制一些部门和地方政府为局部利益盲目争相借款;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培育国内的本外币资金市场(如外币债权市场和外汇资金拆借市场等),减轻对外部资金的依赖;建立偿债基金;推行全口径的外债计划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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