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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8 01:20:12 人浏览

导读:

在建设施工中,工程款往往是一笔不小的款项。有的建设单位可能只是暂时支付其中一部分款项,而另一部分工程款迟迟不到账,很多人都会对拖欠工程款的事项提起诉讼,那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法院怎么选择?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在建设施工中,工程款往往是一笔不小的款项。有的建设单位可能只是暂时支付其中一部分款项,而另一部分工程款迟迟不到账,很多人都会对拖欠工程款的事项提起诉讼,那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法院怎么选择?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法院怎么选择

  拖欠工程款纠纷的管辖权确定的依据: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工程合同履行地包括的地点: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涉外工程合同仲裁条款的约定:

  目前我国对于外国法院系统民商判决的承认、执行尚未加入任何公约,但在仲裁领域由于我国是纽约公约的缔约国,因此对于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在公约成员国间是会得到成员国法院系统的认定并执行的。所以,在我国涉外合同中大多数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能够明确地判断出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权所属的法院,是对拖欠工程款进行追讨踏出去的第一步,接下来还要收集证据,准备诉讼书。

  二、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

  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

  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

  通过上文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拖欠工程款的管辖法院怎么选择”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拖欠工程款的管辖都有了初步了解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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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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