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空头支票会冻结账户吗
导读:
开支票是一种比较便捷的方式,首先是方便当事人携带。但是对于开支票的条件在法律上也有非常严格的要求,不允许开无用的支票。那么,开具空头支票会冻结账户吗?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担保人的全部银行账户有可能都会被冻结的。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执行中依职权保全被告的财产(包括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转移资产,以保证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履行。
根据规定,法院保全的金额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保全的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如果被冻结的一个银行账户中资金不足的,仍可以冻结其它的银行账户,直至达到当事人的申请保全的金额或执行标的额为限止。
所以,作为被告的担保人的全部银行账户都是有被冻结可能的。
1、根据我们中国相关票据法的规定,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能够超过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也就是不能够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了出票人自出票日起支付完毕,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拥有足够的金额可以支付支票。
2、在支票的使用过程当中一些单位和个人签发的空头支票,不仅损害了持有支票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影响了支票的使用,并且也影响了结算资金汇路畅通和经济的秩序,所以应该对于空头支票罚款,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持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的秩序促进票据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央人民银行也发布了关于空头支票的处罚通知中规定了人民银行以及分支机构对于签发空头支票的罚款程度。
3、在通知当中明确的规定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和分支机构,处罚的标准为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是不能够低于一千元人民币的空头支票罚款,通知当中也明确了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到指定的罚款机构主动交纳,逾期不交纳人民银行和分支机构可以采取每天按照罚款数额3%的加处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签发空头支票的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了以下规定:
1、规定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规定;《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
2、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为了加大对空头支票监管的力度,人民银行分支行建立签发空头支票“黑名单”制度,并将有关违规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银行进行通报。
3、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空头支票处罚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本辖区内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组织实施;出票人开户银行负责报告签发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代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等;罚款代收机构负责罚款的收缴。
在生活当中,开具空头支票很有可能会把你的账户给冻结此后对自己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开具空头支票会冻结账户吗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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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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