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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2-04-27 10:12:37 人浏览

导读:

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担保人进行债务清偿时的实际支出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还有行使追偿权所支出的费用。比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后,反担保人可以向被保证人追偿,在此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反担保人可以进行追偿。

  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担保人进行债务清偿时的实际支出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还有行使追偿权所支出的费用。比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后,反担保人可以向被保证人追偿,在此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反担保人可以进行追偿。

 

  一、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反担保的目的在于保障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所以,反担保的责任是反担保人在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向被保证人追偿时,依法承担反担保合同或条款中确定的弥补保证人损失的责任。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民法典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担保方式并不都适宜成为反担保的方式,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能够用于反担保方式,而留置和定金则不能用于反担保。

  反担保一旦成立后,原始担保人可以向反担保人行使追偿权,反担保人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追偿的范围为:

  1、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

  2、上述支出款额的利息。

  3、实现追偿权的费用。

      

  二、反担保方式具体有哪些

  1、土地使用权反担保

  土地使用权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应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抵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2、存单质押反担保

  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3、企业保证反担保

  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4、保证金

  指现金或保证人认可的银行保函。

  5、保证反担保

  指被保证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誉确保保证人对被保证人追偿权的实现的行为,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6、抵押反担保

  指反担保人以自己的财产作抵押,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一种担保,它属于物权担保,抵押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7、质押反担保

  指反担保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交给保证人占有,确保保证人追偿权实现的担保。反担保的方式就有以上的7种,丰富的反担保措施也可以消除借入人的心理障碍,使得合约更好的订立,也为以后的合约履行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反担保的成立需具备的条件

  1、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由于反担保依附于担保而存在,反担保合同也不能脱离于担保合同而单独存在。如果第三人没有向债权人提供担保,那么第三人也就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是反担保产生的前提和基础,反担保是担保的发展。

  2、债务人或者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后,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人再向第三人提供担保,才能称之为反担保。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的反担保既可以是保证担保,也可以是抵押担保或者质押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也就是说,在反担保法律关系中,只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三种担保形式才能同时产生三方法律关系主体,因此,反担保只能存在于保证、抵押和质押之中,而不能存在于留置和定金中。

  4、需符合法定形式。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反担保行为不仅要求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要通过一定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这种法律形式一般为书面合同。在一些抵押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中,单纯订立书面合同还不能使抵押权和权利质押担保生效,当事人还需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和权利质押登记后,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才生效。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反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范围是什么的内容,由此可知,其范围包括担保人在约定或法定范围内,代债务人向债权人为债务清偿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费用;实现追偿权的费用等。如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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