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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04:36:11 人浏览

导读:

合同作为现在社会经济发挥在那当中十分常见的一种书面凭证,在通过合同可以使产生债权的情况的,对于合同的债权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作为现在社会经济发挥在那当中十分常见的一种书面凭证,在通过合同可以使产生债权的情况的,对于合同的债权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一)须存在有效的合同债权

  (二)合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达成转让协议

  合同债权转让协议应当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原合同依法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转让协议也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三)转让的合同债权必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不得进行合同转让的合同主要包括三种:(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主要有:合同的标的与当事人的人身关系相关的合同债权,不作为的合同债权,与第三人利益有关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当事人不得转让。

  (四)合同债权转让协议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债务人时产生法律效力。

  (2)债权转让通知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

  (3)合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应当在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之前进行,如果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晚于债务人的实际履行的,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二、合同债权特点

  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合同关系是具有特定性的法律关系,债权人在债务人给付之前,不能直接支配给付客体,也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更不许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只能通过请求债务人为给付达

  到自己的目的。就此看来,合同债权为请求权。但合同债权与请求权并非同一概念,因为从请求权方面看,除合同债权的请求权以外,尚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请求权、侵权赔偿损失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人格权的请求权等;从合同债权本身观察,除请求权以外,尚有选择、处分、解除等权能。

  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权利的基本思想在于将某种利益在法律上归属于某人,合同债权的本质内容,就是有效地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将该给付归属于债权人。

  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合同债权人仅得向合同债务人请求给付,无权向一般不特定人请求给付。但相对性原则在现代合同法上已有所突破,如在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中,合同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为给付;租赁权已物权化,具有绝对性;期房债权因登记备案而有绝对效力等。

  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合同债权具有相对性,没有排他性,因此对同一客体可成立多个合同债权,并且不论发生先后均以同等地位并存。在债务人财产被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执行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依债务人的总财产数额,在数个债权人之间按各个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但租赁权因其物权化而有优先性,期房债权因其登记备案而具有优先性。

  其他

  合同债权具有请求力、执行力、依法自力实现、处分权能和保持力

  所谓请求力,是指在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得向法院诉请履行的效力。所谓执行力,是指债权人依其给付之诉取得确定判决后,得请求法院对债务人为强制执行的效力。所谓依法自力实现,是指在合同债权受到侵害或妨碍,情事急迫而又不能及时请示国家机关予以救济的情况下,债权人自行救助,拘束债务人,扣押其财产的效力。所谓处分权能,是指抵消、免除、债权让与和设定债权质权等决定债权命运的效力。所谓保持力,是指在债务人自动或受法律的强制而提出给付时,债权人得保有该给付的效力。

  具备上述效力的债权为完全债权,最利于债权的实现,达到债权人的合同目的。不过,在有的情况下,债权会欠缺某项效力,例如,债权因罹于诉讼时效而使其请求力减损;某画家不履行其为乙画像的义务时很难被强制执行;某公司被宣告破产时无处分破产财产之权。欠缺某项效力的债权叫做不完全债权。法律对完全债权与不完全债权的保护力度、配置制度不尽相同。例如,不安抗辩权制度用于保护未届清偿期的合同债权,而不得适用于已届清偿期的债权;不法侵害条件未成就的附停止条件的债权,被课以信赖利益的赔偿损失,但不履行已罹诉讼时效的债务时却不产生法律责任。

  三、合同债权职能

  合同债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主要有如下几项权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合同债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的全部内容。合同债权作为一种特殊的债权类型,在很多方面的规定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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