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
导读: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资产的经营实属不易,所以现代社会的资本家的破产问题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了,对于破产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
破产案件中,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具体体现在:有担保的破产债权不需要参与破产分配,可直接行使担保权利。
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二、法律特征
(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2)债权为相对权。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三、债权申报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在规定期间内全部成员、债权人均已收到通知,免除清算组的公告义务。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破产法中担保债权优先范围有哪些全部内容。对于现代社会投资需要谨慎,一不小心自己就要被卷入其中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债权人都习惯性地认为,自己手中既有借据,又有债务人的财产作为抵押担保,自己的债权就100%安全了,即使债务人到期无力归还,也可通过实现抵押权保
在现代社会中个人资产的经营实属不易,所以现代社会的资本家的破产问题已经是十分常见的了,对于破产是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法中担保债
房子是我们的个人所有物品,我们可以将房地产用于抵押做担保,与此同时,我们需要签订相关的抵押合同,不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接下来和法律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房地
大家知道,抵押权,是指主债权人在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上享有的,在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可就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抵押担保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