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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29 10:48:14 人浏览

导读:

不论是票据保证人还是债务保证人,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在实践中存在一定风险的。但是票据保证人和债务保证人又有些不一样,大家一般只对债务保证人进行过了解,那么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不论是票据保证人还是债务保证人,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在实践中存在一定风险的。但是票据保证人和债务保证人又有些不一样,大家一般只对债务保证人进行过了解,那么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

  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二、票据保证人的抗辩

  票据保证人的抗辩权与其被保证的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相互独立。票据保证人除能够因其与票据权利人间的某种关系而提出对人的抗辩外,不享有票据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票据保证得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在汇票记载事项上的欠缺而无效,这是票据保证人的一项最重要的对物抗辩权。此外,因票据记载不完备而发生的各种对物抗辩权,在其他票据债务人得以主张时,票据保证人亦均得以主张。例如,在票据上记载票据金额已经付讫,或者票据金额记载不一致时,票据保证人可以主张票据自身无效,从而拒绝履行票据保证债务。

  三、票据的绝对记载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无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各类票据共同必须绝对记载的内容:

  1、票据种类的记载,即汇票,本票,支票的记载。

  2、票据金额的记载。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收款人的记载。收款人是票据到期收取票款的人,并且是票据的债权人,因此票据必须记载这一内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4、年月日的记载。这一般是指发票年月日的记载。年月日是判定票据权利义务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重要标准,因此,票据必须将此作为必须记载的事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由此可见票据保证人的责任还是比较大的,是否做票据保证人一定要慎重考虑。票据保证人除了抗辩权外,追索权也是比较重要的权利之一。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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