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
导读:
不论是票据保证人还是债务保证人,都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在实践中存在一定风险的。但是票据保证人和债务保证人又有些不一样,大家一般只对债务保证人进行过了解,那么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有哪些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我国票据法规定,保证人对合法取得票据持票人所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保证责任,但被保证人的债务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无效的除外;同时还规定,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
票据保证人的抗辩权与其被保证的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相互独立。票据保证人除能够因其与票据权利人间的某种关系而提出对人的抗辩外,不享有票据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
根据我国票据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票据保证得因被保证的票据债务在汇票记载事项上的欠缺而无效,这是票据保证人的一项最重要的对物抗辩权。此外,因票据记载不完备而发生的各种对物抗辩权,在其他票据债务人得以主张时,票据保证人亦均得以主张。例如,在票据上记载票据金额已经付讫,或者票据金额记载不一致时,票据保证人可以主张票据自身无效,从而拒绝履行票据保证债务。
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无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各类票据共同必须绝对记载的内容:
1、票据种类的记载,即汇票,本票,支票的记载。
2、票据金额的记载。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收款人的记载。收款人是票据到期收取票款的人,并且是票据的债权人,因此票据必须记载这一内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4、年月日的记载。这一般是指发票年月日的记载。年月日是判定票据权利义务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重要标准,因此,票据必须将此作为必须记载的事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由此可见票据保证人的责任还是比较大的,是否做票据保证人一定要慎重考虑。票据保证人除了抗辩权外,追索权也是比较重要的权利之一。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2022票据法保证人的义务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担保人是债务发生的时候一个十分重要的角色,一般来说保证人是给相关的债务人提供保证的,在某些时候这个保证人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
票据保证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对票据付款加以保证的人,可以为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等等提供担保,从而保证债务,不仅是国外,在我国票据保证人也有法律明确规定,因此,想必
核心内容:票据保证人具有什么权利?票据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是什么关系?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票据保证人能否援引被保证人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的问题上。首
工程债务诉讼时效是三年。该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进行工程债务诉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金钱债务属于种类物之债。种类之债是指,以不特定而可特定的物为标的的债。买卖、消费借贷等合同大多以不特定物为标的物,如合同中约定由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某品牌、规格的
遗产债务是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应当偿还的债务。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偿还。具体如下:1、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等
为逃避债务无偿转让房产有法定效力,但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去世后,继承了遗产的妻子和子女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生存的另一方应当偿还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之前,应当在遗产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