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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如何不具法律效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7 20:45:08 人浏览

导读:

借款协议是承载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纸质凭证,借款协议如何不具法律效力一直以来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借款协议如何不具法律效力、借款协议书上应当有哪些内容、借款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等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借款协议是承载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纸质凭证,借款协议如何不具法律效力一直以来都是值得讨论的问题,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借款协议如何不具法律效力、借款协议书上应当有哪些内容、借款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等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借款协议如何不具法律效力

  1、进行非法活动的借款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三)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最高院1991年7月2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货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借贷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比如有的企业见炒股或者买卖烟草赚钱,便买通金融机构某些承办人编造假的贷款理由如扩大再生产、购买原材料等签订借款合同贷出款项,这种违反政策和法律的借款合同无效。

  2、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一)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借贷意见》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许、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但是,由于《合同法》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仅规定了欺诈、胁迫形成的合同当其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认定为无效合同。而对此种情况规定了当事人有权申请撤销和变更。所以在掌握是否无效时应该与原来的认定有区别。不能把可以撤销和变更的合同当无效认定,否则会在适用法律上出现错误。

  3、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无效。《合同法》之所以在规定两大类借款合同纠纷中没有将企业间的借贷纳入,其主要原因是该种借货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我国法律所认可的合法合同。因为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特有的经济秩序和金融秩序。只有金融机构有权经营借贷业务,如果任何企业都可以经营金融业务从事借贷我国的金融秩序就乱了,那就不需要金融机构的存在了。(目前,司法实践中企业间的借贷合同不是一概认定无效,须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定)

  4、不具备借贷主体资格的金融机构从事借贷业务的借款合同无效。在金融机构内部也有明确的分工,可以从事借贷业务的是其中的一部分机构。其他内设机构和下属部门只有一些行政事务或吸收存款的业务,绝对没有对外进行借贷的业务。这些部门如果因为手中掌握一些资金,为了得到利息,而进行借贷,其签订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二、借款协议书上应当有哪些内容

  1、约定利率利息

  2、约定还款日期

  3、约定明确具体地借款用途

  4、约定有利己方的争议管辖法院或仲裁委

  5、约定实现债权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三、借款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

  1、准确地列明借款合同的当事人

  2、认真审查借款合同的效力

  3、认真审查担保的效力

  4、正确审查债权行使时间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借款协议如何不具法律效力”的法律内容,大家在签订借款协议时要特别注意借款协议不具法律效力的情形,避免借款方和贷款方走上诉讼道路。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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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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