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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24 03:34:00 人浏览

导读:

厦门旺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由新旧股东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安排,为此拟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敬请公司所有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即2007年09月04日)起,在30日内持可证明其债权权利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凭证,按以下联系方

  厦门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需要拟进行增资扩股,由新旧股东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安排,为此拟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敬请公司所有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即2007年09月04日)起,在30日内持可证明其债权权利的合同、协议或者其他凭证,按以下联系方式申报债权。

  申报地点: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注:债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由此产生的可能影响债权人权益的法律后果由该债权人自负。

  特此公告

  本文转自厦门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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