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贴现危机”引法律思考
导读:
核心内容:管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出现“票据贴现危机”,应该如何修补管制经济与市场经济间在法律规则层面的矛盾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债权债务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票据贴现危机”引法律思考
长期经济管制国家在迈向市场经济过程中,都会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行市场经济规则带给人们以追求个人或团体利益的巨大机会,许多先行者更是谋取到巨大财富;但经济管制时期的习惯做法及法律规则往往落后于人们对法律规则的现实需求,这种尖锐矛盾必然造成社会动荡、风险和危机。我国出现的“票据贴现危机”,或许就是管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出现的冲突表现形式。如何修补管制经济与市场经济间在法律规则层面的矛盾,正是考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经济安全性的重要标准。综观“票据贴现”诸多典型案例,感触最深者莫过以下几点:
1、企业资金短缺与企业融资困难间的矛盾。我国各类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问题,国家必须从调整货币政策及健全资金市场两个层面予以高度关注。在改革开放政策实施的20多年间,从企业“乱集资”到“乱发股票”,再从“逃废银行债务”到现在的票据危机,无不反映出企业为了筹集资金而肆意枉为的行为特点。企业缺乏资金并试图借助多种手段筹集资金,这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中难以避免和遏制的经济现象,也是必须容忍的社会现象。近期,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开始启动企业改制上市方案,对发放贷款更趋谨慎,这使得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更难以获得银行资金支持。股票市场是高贵的上市公司融资的场所,向来有“嫌贫爱富”倾向,无法为数量众多的企业提供融资便利。企业向来是制度创新的发动机,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想方设法创造新的融资方式。借助票据贴现实现融资,就是这些缺乏资金企业所采取的自救措施之一。如何构建出适合我国现实经济发展需求的资金市场结构,是否需拓宽现有资本市场,是否需启动票据市场,如何规范民间资金市场,这是政府决策者必须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
2、融资手段创新与传统管制体系间的矛盾。企业为生存而创新融资手段,这种做法往往会遇到与传统管制政策、法律和法规相悖的情形。在我国传统管制体系中,相关金融法规具有管制严格、内容粗放的特点,法律漏洞较多;在金融机构采取粗放管理的现阶段,金融机构监管措施不严,再加上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里应外合,就为不法融资提供了诸多便利。从金融法律制度角度来说,出现“票据贴现危机”有其制度性层面的原因。一方面,传统票据规则强调票据结算功能,要求票据签发、转让等须以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这极大地限制了汇票的融资功能。但是,融资是汇票的固有功能,它不因法律法规上的禁止而自动失去作用。在利益驱动机制和人际关系网络支撑下,法律限制的汇票融资功能必然会以变换方式表现出来。如果我们承认融资功能是汇票的固有功能,就不宜简单地采取禁止或限制方式,因为汇票的固有经济本性根本无法借助法律法规上的禁止或限制性规范而使其自然失效。另方面,票据规则无法确保“以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而签发票据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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