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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借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23:11:11 人浏览

导读:

订立借款合同时,有担保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的顺利履行,而主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在于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及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不同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主借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订立借款合同时,有担保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的顺利履行,而主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在于承担的责任范围以及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是不同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主借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主借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

  主借款人: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担保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主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而主借款人通俗的说,就是如果你有赔偿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无赔偿能力,那么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你。

  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2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2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6个月左右。

  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零五条:【利息的支付】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零六条:【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 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 利息;

  (三) 主债务。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主借人和担保人的区别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主借款人的债权诉讼时效有2年,甚至更长,而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6个月左右。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布法律咨询。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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