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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代理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9 07:47:53 人浏览

导读: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民间借贷案代理词原告提交给法庭的四份《借据》、《收条》,从形式要件上来看是客观真实的,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细入分析,这四份《借据》、《收条》的来历及其本身存在诸多疑点:1、原、被告之间非亲非故,素不相识,却屡借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民间借贷案代理词

  原告提交给法庭的四份《借据》、《收条》,从形式要件上来看是客观真实的,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细入分析,这四份《借据》、《收条》的来历及其本身存在诸多疑点:

  1、原、被告之间非亲非故,素不相识,却屡借巨款

  根据原告陈述及其提交的证据,原告与被告非亲、非故、非友,无任何担保措施,却分别于2007年3月14日、2007年5月29日、2007年12月22日共借给被告四笔款,总金额高达30+15+20+50=115万元,出借动机不明;如果说原告为人热心、易轻信他人,但这又与他在《借据》、《收条》设计上所表现出的强烈防范意识、证据意识相矛盾;原告对...关于...提问的回答也是模棱两可,出借资金来源可疑......

  2、原、被告之间非亲非故,素不相识,却屡欠屡借

  原告提交的证据显示,刚才在法庭调查中也承认, 2007年3月14日的45万元借款要求90天内归还、2007年5月29日的20万元借款要求30天内归还、2007年12月22日的50万元借款要求36天内归还,要求还款时间都非常紧促;原告提交的证据还显示,被告没有一次能按约偿还借款,原告表现了罕见的“大度”与“宽容”,在被告不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还继续借款,屡欠屡借。在法庭调查中原告......

  3、原、被告之间非亲非故,素不相识,却无利息约定

  原告说他与被告关系很好,无话不谈。但被问及......,他支支吾吾,无以对答;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却显示,原、被告之间四笔借款都没有关于利息的约定,当被问及......他说被告答应事后给他好处费;当问及他们之间关于.......时,他是问一笔答一笔,说45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好处费分别为2万、5万、1万,在审判人员的强力追问下,回答地相当吃力。我们还可以发现.......

  一般来说,越到后面,借款人对资金的需求越迫切,对出借人也更感激,出借人对借款人的期待也更高,索求的好处费也更多,而根据原告的陈述,到了后面,比率反而更低。

  与以上三个特点相关的问题,如原告与被告的认识过程、原告的收入...等法庭已作相应调查。证人...的证言含混其词,他说是...,当问及...时,他又说...;当问及...时,他一会儿说是...,一会儿又说是...。所以证人不能证明.......

  4、《借据》、《收条》来源可疑。

  在法庭调查中,当被问及相关问题时,原告的回答与反映是:1)......;2)......;3)......;4.......;5.......。原告回答中的矛盾显而易见。

  ......如果借款人特定、借款金额确定,设计好的《借据》、《收条》只是一次性使用,那么,《借据》上的①借款人、②借款金额、③归还日期三项和《收条》上的①出借人、②借款金额二项应该也打印好,在本案中,却是预留,说明这些格式的《借据》、《收条》是事先设计且反复使用,与......的情节相吻合。

  申请法庭将......

  5、《借据》、《收条》设计时借款主体、借款金额等多项内容未确定。

  《借据》、《收条》设计时①借款人、②借款金额、③归还日期、④落款签名、⑤借款日期乃至⑥出借人均未确定。如果《借据》、《收条》是原告事先打好的,原告为什么不把自己名字也打好?而在事后手工填写,原告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如果是被告事先打印的,被告为什么会把自己的名字空着?在庭审中,原告已承认《借据》、《收条》不是被告提供的;如果是案外人,他(她)又是谁,他(她)是个既不认识原告,也不认识被告的人吗?原告没有交代.

  6、本案的《借据》、《收条》设计地相当专业。

  1)一般民间借贷的凭证或为《借据》或为《借条》或为《欠条》或为《收条》或为《收据》,而在本案中,不仅有《借据》,还有《收条》,显示了操作者强烈的防范意识、证据意识;2)《借据》、《收条》排版规范,字体大号小号错落有致,借款金额大小写要求明确,出借人、借款人用小号字括号注明,备注详实。显示操作者的深思熟虑及娴熟的经验。

  以上诸多特点,符合...的形式特征:......。

  综上,被告关于......的陈述详细具体,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真实可信; 原告提交的证据存在严重暇疵,不足采信.所以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此致

  上海......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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