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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结婚移民签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6 06:26:25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新加坡公民与外国人结婚比例增加,新政府引入结婚移民签证,以促进家庭生活和工作和谐融洽。新加坡公民与外籍配偶的婚姻是否稳定之后,才会批准配偶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公民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核心内容:新加坡公民与外国人结婚比例增加,新政府引入结婚移民签证,以促进家庭生活和工作和谐融洽。新加坡公民与外籍配偶的婚姻是否稳定之后,才会批准配偶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公民权。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一一介绍。

  移民新加坡结婚需要进行相关的申请程序和遵循一些当地的风俗习惯和要求,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看。

  一、申请结婚程序

  在举行正式婚礼之前,必须提前21天到3个月向注册局申请注册结婚。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注册处申请并出示下列文件:

  1、新加坡居民证和出生证明;

  2、永久居民则出示居民证,出生证明,护照以及再入境证明;

  3、马来西亚人则出示居民证,出生证和护照;

  除上述文件外,曾经离婚者要出示离婚的正本或经证明为真本的副本;丧偶者再婚除上述有关文件外,还须出示前配偶的死亡证明。

  二、年龄规定

  1、21岁以上;

  2、申请人在18岁到21岁之间,必须要得到父母同意才能结婚。移民父母以及两名成年证人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证在场作证;

  3、如申请人年龄在18岁以下,必须要申请特别准证才能结婚。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用正常程序申请,投资移民但若外国人为工作准证持有人,在结婚前必须自人力部工作准证处获得准证才能进行申请结婚。

  另外,移民新加坡的外国人与外国人结婚男女双方中的其中一人必须在新加坡连续住满15天才能申请注册。新加坡投资移民人、永久居民在国外结婚在新加坡之外的国家结婚并依据当地法律结合的婚姻都受到新加坡政府承认,不必在新加坡重新注册。结婚双方结婚前应先了解当地婚姻法律,依法进行。

  讲解新加坡结婚移民签证

  从2012年起,新加坡特别引入了结婚移民签证,它为新加坡公民的合格外籍配偶提供更长期的居留权,同时还享受保健和就业权益。下面就详细介绍:

  1、原由:

  自从2000年以来,新加坡公民与外国人结婚的比例一直保持增长趋势。到2010年,20,273桩新加坡公民的婚姻中已经有30﹪是与外国人结婚,这数据不包括新加坡公民与新加坡永久居民间的婚姻。这比2000年的23﹪已经提高了近三分之一。为了帮助新加坡公民与外国人所组成的家庭,从2012年4月1日起,特别引入了LTVP+签证。它为新加坡公民的合格外籍配偶提供更长期的居留权,同时还享受保健和就业权益。

  2、条件:

  婚生子女中至少有一人为新加坡公民。对于没有婚生子女成为新加坡公民的,将考察其它因素,比如:婚姻的长短(一般会考虑结婚至少三年以上的)、担保人支持家庭的财力、以及担保人和申请人的良好品行等。

  已怀孕的外籍妻子可以申请LTVP,但父母、岳父母及子女不能申请LTVP+,该签证仅适用于配偶。即使新加坡担保人已经亡故,其有新加坡公民子女的外籍配偶也可以申请LTVP+。

  3、在待遇上与LTVP的区别:

  两者都允许持有人在新加坡长期居住。LTVP+只是居留期间长一些,并且增加了就业与保健补贴。LTVP+首次批准是三年有效,二次更新及之后每次更新时五年有效。保健仅适用于RestructuredHospitals,对于住院病人的保健服务将设置在接近永居所享受的水平。

  4、费用与审批时间:申请费等与LTVP相同。一般审批需要六周。

  新加坡移民配偶入籍申请需婚姻稳定

  在亲属计划(FamilyTiesScheme)下,移民与关卡局会在鉴定新加坡公民与外籍配偶的婚姻是否稳定之后,才会批准配偶申请永久居留权或公民权。

  移民局往往会先给外籍配偶发出长期探访准证(Long-TermVisitPass,简称LTVP)。2003年,新加坡有7700个外籍配偶持有这份准证,去年为7800人。

  去年4月,新加坡政府推出长期探访附加准证(Long-TermVisitPass-Plus,简称LTVP+),让这些外籍配偶可在当地逗留三五年,无须年年更新准证。去年共有3900人持有这份准证。与十年前相比,与新加坡公民结婚并通过“亲属计划”在当地落户的外籍配偶的人数明显增加。其中,获得公民权的配偶人数增加近一倍。去年,在亲属计划下持有永久居留权的外籍配偶人数为58600人,成功入籍的配偶人数为70600人。这些申请者主要是女性。

  在2005年至2009年间,有1100名在海外出生、父母是新加坡公民的儿童获得新加坡公民权。他们当中,有68%在申请公民权时透露他们同时持有外籍公民权。

  但新加坡不允许公民拥有双重国籍。任何持有双重国籍者必须在年满21岁的12个月内,放弃外国国籍。2000年至2004年间,有700个海外出生的儿童成为新加坡公民,持有外国国籍者占总数的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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