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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移民纸与绿卡之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6 12:55:05 人浏览

导读:

申请人的一切资料与条件合格以后,加拿大移民部将向申请人发出“移民签证”,又被称为“移民纸”。“移民纸”一式多份,是申请入进入加拿大的合法签证;申请人持此文件可顺利离开原居住国并进入加国海关或口岸报到,称为“入境登陆”;此时那里的加国移民官

申请人的一切资料与条件合格以后,加拿大移民部将向申请人发出“移民签证”,又被称为“移民纸”。   

  “移民纸”一式多份,是申请入进入加拿大的合法签证;申请人持此文件可顺利离开原居住国并进入加国海关或口岸报到,称为“入境登陆”;此时那里的加国移民官会在“移民纸”上签字,并将其中一页交给申请人。此页文件成为申请人此后在加国长期定居的合法身份,文件同于美国的“绿卡”。持此页文件的移民人士在加国被称为“加盟永久居民”,“落地移民”或“新移民”;有此种身份的中国大陆和台湾籍人士从此身份变为“华侨”,但继续持有原居住国颁发的护照。   

  加国的法律规定,“永久居民”除了不能参加竞选和投票以外,在经商就业,学习进修,社会和医疗福利等方面享有与加国公民同等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与加国公民同等的义务,如照章纳税和遵守法律等。在加国经商就业,求学进修,享受社会医疗福利等方面,不存在“永久居民”和“加国居民”之别,仅需要持“社会保险卡”办理各种手续。   

  “永久居民”在加国报到的三年以后如无重大的犯罪过失,就可以申请成为“加国公民”,并领取加拿大护照。“永久居民”所持的“绿卡”或“永久居民身份”没有有效期限的限制,只要不违反加国的法规,可以在数十年内保持“绿卡”,也可不申请“加国公民”身份。加拿大承认双重或多重国籍,所以加国境内有些人保持双重或多重国籍。   

  中国政府禁止其公民保持双重国籍,所以移民加国的中国大陆人士一旦在加国定居三年并获得加国公民身份以后,就被认为失去了中国国籍,不再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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