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17万丰胸99次反变小 怒告美容院
导读:
■新快报记者 张恩杰 通讯员 李志金 陈娟 李锐能
中山的李小姐本想通过丰胸增强做女人“挺好”的感觉,却遭遇“诱导门”,先后体验丰胸服务99次,花费近17万元,结果丰胸不成反变小昨日,记者从中山第二人民法院获悉,经法官调解,美容院自愿返还10.5万元给李小姐弥补损失。
“丰胸”后缩了3.5厘米
据了解,去年11月4日,某美容院正在小榄镇商业街宣传美胸活动,女事主李静(化名)获得了张纤体美胸体验券。当日,李静花1700元买了一套名“魔力挺”的内衣裤。次日,她拿着体验券到美容院做护理,正为胸部发愁的她,抵挡不住店员的劝说,决定做胸部增及提升护理项目,并支付了4600元。
李静回忆道,该店所提供的项目分为四阶段,“疏通期要做10次,修复期30次,成长期30次,经络30次,一共100次,花费共计167000元。”
该美容院从2009年11月6日开始为李静做护理,此李的胸围为86.5厘米,在做完两次疏通后,结果没有变化,仍为86.5厘米。
随后,美容师又劝李静把修复一起做,说效果好,李静于是又交了34560元继续修复疗程,并坚持做了第三、第四疗程。至今年初结束99次护理后,李静在该店共消费了16.7万元,但一点效果都没有。2010年6月22日,李静在中山市某医院测量,胸围只有83厘米。至此,李静的丰胸计划宣告失败。
要求全额赔款未果
看着自己近17万元打了水漂,丰胸不成反变小,今年7月,李静向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讨回费用。
庭审中,李静诉称,美容院以虚假宣传、夸大效果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欺诈其接受与承诺不符的美容服务,收取巨额费用,要求被告全额返还16.7万元。
而美容院认为,原告是在自愿的前提下接受护理服务,并已告知原告护理的效果是因人而异,各人的体质不同,效果也不同,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庭审两个小时,双方最终在法官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返还原告10.5万元。
法官说案
若属欺客要双倍赔偿
对于此案,法官文国盛表示:目前,丰胸是被投诉最多的服务项目之一,既不公开收费标准,也无收费合同说明,甚至也不开具发票。
他表示,美容分为生活性美容和医学美容,而生活性美容一般无法达到丰胸的效果。如果美容院的店员以虚假宣传、夸大效果等不正当手段诱导消费者,欺骗消费者接受与其承诺不符的服务,收取巨额费用,同时承诺的效果均不能实现,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就属明显的消费欺诈行为,应当双倍赔偿。但此案不属于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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