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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21:57:17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很多人都会采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对于那些案件情况比较复杂的,当事人往往会聘请一名律师,在诉讼中主要是就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讨论。那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很多人都会采用法律手段来进行维权。对于那些案件情况比较复杂的,当事人往往会聘请一名律师,在诉讼中主要是就医疗事故的责任认定进行讨论。那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按照医疗操作规范所采取的紧急救治措施。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码,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

  3、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鉴定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当事人在遇到医疗事故之后应该积极的收集证据来尽最大可能让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证据不足将可能承担一定的不利后果。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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