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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判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13:05:48 人浏览

导读:

其实不管是什么事故的发生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但是相较而言,我们更不愿意看到医疗事故的发生,为什么呢?因为本来别人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疾病来进行治疗的,可是不仅没有恢复,反而丢失了生命,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判定。

  其实不管是什么事故的发生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但是相较而言,我们 更不愿意看到医疗事故的发生,为什么呢?因为本来别人是为了解决自己的疾病来进行治疗的,可是不仅没有恢复,反而丢失了生命,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判定

  一、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判定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二、如何承担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

  如何承担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既不能完全适用过错原则,由患者承担全部的过失举证责任,也不能采用举证责任倒置,让医方承担过重的责任,侵权法的做法是,单独开辟三种情形实行过错推定,由医方举证证明不存在过错。但值得注意的是,虽说都为过错推定,患者不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但与之前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时的过错推定本质上还存有差别。之前的过错推定,是一旦发生损害即推定乙方的过错,即损害即有过错,但现在的过错推定,不仅要求有损害,同时必须存在法定的三种违法情形方可推定过错,也就是有条件的推定过错。要想适用过错推定,患者必须证明医方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三、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的其他法律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三罪均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后果,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而后两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是过失和间接故意,而后二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不包括间接故意。

  3、发生场合不同。本罪发生于擅自从事医疗活动过程中,而后两罪发生的场合不限于此。

  4、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而后二罪仅侵犯特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的判定的相关内容。我们不愿意看到医疗事故的发生,也是因为同情和愤慨,不要因为自己的医疗能力的不足而导致了严重医疗事故,这不仅仅会毁掉一个医生的前程,更会毁了一个人,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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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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