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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判定依据和判定方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2 13:29:52 人浏览

导读:

医疗过错参与度就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医患的要求由专业的鉴定组织为受到医疗事故伤害的一方进行鉴定,主要就是鉴定受到医疗伤害的原因与医院有多大的关系,下面就我们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医疗过错参与度的...

  医疗过错参与度就是指在诉讼的过程中因为医患的要求由专业的鉴定组织为受到医疗事故伤害的一方进行鉴定,主要就是鉴定受到医疗伤害的原因与医院有多大的关系,下面就我们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医疗过错参与度的判定依据和判定方式什么。

  判定依据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

  评定方法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5、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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