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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继续关注医疗事故处理立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0 11:05:38 人浏览

导读:

希望尽早在医疗事故处理上有一部法律,是很多人大代表的呼声。在去年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曾就此提出了10项议案。在今年两会期间,又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希望尽早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湖南代表团的邓威特等32名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在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
希望尽早在医疗事故处理上有一部法律,是很多人大代表的呼声。在去年的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曾就此提出了10项议案。在今年两会期间,又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希望尽早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

湖南代表团的邓威特等32名代表在议案中提出,在制定《医疗事故处理法》中,应基本保留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基本结构,重点要明确医患双方的权益、医疗纠纷处理的范围,并对医疗事故鉴定和民事补偿计算方法等做一定的调整和补充。

据代表们介绍,现行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国务院于1987年制定的我国第一部处理医疗事故的法规。但这一《办法》已不适用于调整和处理当前条件下的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全国人大代表邓威特在谈制定法律的必要性时说:“你比方,在我所在的地区一个小孩是属于正常死亡,但是家属就以此为契机,把医院闹得整天不能进行工作,把玻璃窗也打烂了,把护士长重伤,结果只赔了300元钱不了了之了。另外从患者角度说,在某医院使用了一次性注射器没消毒是伪劣产品假产品,结果病人死了,病人死了后吧。患方的索赔也得不到合理的索赔,大概不到1万元钱了事了。对患者的损失相当大,所以一定要明确医患双方的权益。”

代表们说,由于有关法律的不完备,医疗事故纠纷在全国范围内有逐年上升的趋势。而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只单一由卫生界人士组成是很多医疗纠纷得不到圆满解决的重要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邓威特说:“我建议在新法中应当除了医务界的外,还有公安、检查、法院、司法等部门的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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