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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公告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19 23:04:22 人浏览

导读:

1、佛山中山医院妇科医疗广告。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专治不孕不育等内容,涉及疾病名称,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没有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六款;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

  1、佛山中山医院妇科医疗广告。

  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专治不孕不育”等内容,涉及疾病名称,利用患者形象作证明,没有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六款;第十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2、佛山康美医院医疗广告。

  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擅自发布,没有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

  3、佛山梦露医学整形美容诊所医疗美容广告。

  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利用患者的形象作证明,没有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六款、第十四条的规定。

  4、佛山市华康医院泌尿科医疗广告。

  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由中国名医协会组成的强大专家团领衔坐诊,全面攻克男性疾病”等内容,涉及疾病名称和隐含保证治愈,没有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四条。

  5、佛山市城门头门诊部肝外科医疗广告。

  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擅自发布,广告中出现了“肝病义诊通知,中国中医研究院肝病救助治疗在全国31间医院开展扶贫免费发药活动;治肝病,先发药,转阴后收600元药费,不转阴不收费”等内容,涉及疾病名称,隐含保证治愈,并利用医学教育科研机构进行宣传,没有在广告中标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六款、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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