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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体重伤标准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2 12:43:20 人浏览

导读:

法院在审判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时,会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则相对量刑也会加重,那么,司法鉴定人体重伤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法院在审判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时,会根据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来判断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严重性,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或死亡的则相对量刑也会加重,那么,司法鉴定人体重伤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司法鉴定人体重伤标准是什么

  一、司法鉴定人体重伤标准是什么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1、 重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 重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二、司法鉴定的时间确定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三、司法鉴定的申办流程

  (一)司法鉴定申办材料准备

  1、申请表;

  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司法鉴定申办步骤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司法鉴定人体重伤标准是什么的法律规定,通过本文内容的介绍,您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重伤的司法鉴定标准,如果您对重伤鉴定的知识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或者您有这方面的法律纠纷,请上法律快车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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