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中患者突然大出血患者与医院就赔偿事宜进行协调
导读:
前不久,肖女士到赣州回春门诊做人流,没想到手术中出现大出血,该门诊部赶紧联系赣州市人民医院前来抢救,途中又转入赣州市立医院。患者认为回春门诊对事故负有责任,应给予经济赔偿。2月19日,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调。
据悉,肖女士不久前来到赣州回春门诊做人流,手术刚开始不久就出现大出血情况,该门诊部立即联系赣州市人民医院请人来抢救。经过市人民医院和回春门诊部医生抢救,血被止住,于是欲转入赣州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此时肖女士说她的医疗保险定点在市立医院,于是肖女士被转入市立医院。经过几天治疗,肖女士现已出院,共花费9000多元医药费。
肖女士认为,出现这样的事情,回春门诊负有责任。对此,回春门诊部一陈姓负责人称,肖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该他们负责的他们会负责。目前双方同意先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再作协商。(记者杨院勤)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和解、调解是我国自古以来都有的解决纠纷的途径之一,在西方国家是没有这一方面的历史法律规定的。受到中国古代法律的影响,我国目前各个纠纷中也规定了和解、调解制度。那
当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首先能够和解的话,能节省双方一些时间,但是,经过和解后,可能会有一些当事人会反悔,此时,法院会支持吗?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事故和解后
如果患者所遭受的医疗事故损害并不严重,那么患者或是患者的家属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如果对于赔偿以及其它事项都能协商一致,那么双方要对协商的内容制定协议书,并在协议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