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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3 17:43:42 人浏览

导读:

由于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和医生素质不同,医疗事故经常发生。患者不幸遭遇医疗事故,患者及家属应当了解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索赔技巧...

  由于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和医生素质不同,医疗事故经常发生。患者不幸遭遇医疗事故,患者及家属应当了解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索赔技巧,方能得到应有的赔偿。今天,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为您详细解答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以及医疗事故索赔技巧有哪些,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哪些情况属于二级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等级区分以损害后果来定。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二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形。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二、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

  1、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

  2、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

  3、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 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 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

  1、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2、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二)参加处理人员费用

  1、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2、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二级医疗事故的赔偿指数:

  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为二级伤残,赔偿指数90%;

  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为三级伤残,赔偿指数80%;

  3、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四级伤残,赔偿指数70%;

  4、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五级伤残,赔偿指数60%。

  三、医疗事故索赔技巧有哪些

  技巧一:复印封存资料要及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资料包括两部分,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客观性病历资料和第十六条规定的主观性病历资料,对客观性病历资料,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对主观性病历资料,患方虽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一来不能排除院方篡改病历的可能,二来即便院方未篡改病历,患方也可能产生怀疑,不管是哪种情况,都不利于患方合法权益的保护。

  技巧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莫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据此规定,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尽到前述证明责任,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医疗机构要尽到前述举证责任,只能选择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后,医疗机构如果不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将承担败诉的结果,因此,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应当由医疗机构提出,索赔方千万莫主动申请。

  技巧三:行政调解与司法救济可选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可知,除自行协商外,解决纠纷的途径有二:请求行政调解或寻求司法救济。

  行政调解是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增的一种解决医疗事故赔偿民事争议的机制,当事人先选择行政调解,有助于快速地解决纠纷获得赔偿,当然,若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反悔,再行提起诉讼,也可能反而拖延赔偿纠纷的处理速度。先行申请行政调解或者直接寻求司法救济,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技巧四:侵权之诉与违约之诉可选择

  多数情况下,遭遇医患纠纷都会发生请求权竞合的问题。当医患双方存在医疗合同时,医疗机构适当地履行义务,则构成违约;而如果是因医疗措施不当,损害了患者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则构成侵权。患者为了更有利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追究医方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本案中曹某放弃追究医院的侵权责任,而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自应支持。

  选择侵权之诉或违约之诉,在举证责任、归责标准、赔偿范围上均有不同,患方应当权衡利弊,慎重选择。

  另外,受害者或亲属还需注意态度冷静,明确能否按医疗事故索赔,学会撰写相关法律文书,并充分利用免费法律帮助,这些都将对您的索赔有一定的帮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的问题解答,同时还详细分析了哪些情况属于二级医疗事故,还分享了医疗事故索赔技巧,希望能在您的医疗事故纠纷中带去帮助。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快车官方网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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