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赔偿 须与过错有因果关系
导读:
未签字即进行手术 手术失败患者起诉 诉请却被驳回 法官指出———
潘某因肾病到医院住院治疗。医院为其做了肾穿刺手术,术前医生口头将手术之事告诉潘某,但未与潘某签订知情同意书。术后几小时潘某出现尿血症状,并伴有剧痛,手术失败。
潘某认为,医院未经其许可即进行手术违反医疗操作规程。在交涉过程中,医院将收取的手术费退还潘某。出院结算时,医院将收取的医疗费亦予以退还。但此后,潘某还是起诉了医院,要求医院赔偿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损失费共计3700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庭审中院方提出,对潘某的诊疗过程符合医学诊疗操作规范,没有违规行为。术前虽未与潘某签署手术同意书,但此只属于工作失误,并非对潘某故意隐瞒,且亦未产生不利后果。在交涉过程中,院方退还了收取的手术费,在潘某出院结算时,医院还退还了收取的医疗费。据此,医院不同意潘某的诉讼请求。
审理中,院方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为,医院对潘某的诊疗过程符合医疗操作规范,不存在医疗过错。术后血尿是肾穿刺后的常见并发症,医院无医疗过错;医院存在不足之处是在术前未与潘某签订知情同意书,但此与本案结果无关,本医案不属于医疗事故。
东城法院经审理,驳回了潘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析案
赵世浩法官: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显示,医院对潘某的诊疗过程不存在过错,虽然在手术前并未让潘某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但此并未对潘某造成损害后果。
据此,法院未支持潘某的诉讼请求。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老百姓在看病就诊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生医疗过错,医护人员因为医疗过错对患者造成伤害后,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在实践过程中,双方经常会因为赔偿问题而引发纠纷,导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赔偿数额的多少也是可以计算的,所以,患者不能随意的要求赔偿数额,甚至夸大赔偿,赔偿方也不能因为不承担赔偿或少赔偿的金额。那么,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