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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左肾丧失功能反被切右肾告医院索赔400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7 06:21:53 人浏览

导读:

左肾丧失,右肾又被误切。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与她签下14.6万元的“生死协议”,事后感觉受到蒙骗的她向医院开出了400万元的索赔价。昨(9)日,成都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因肾而起的医疗纠纷案。去年11月中旬,高晓慧因右腹疼痛到双流籍田中心卫生院去检查,得到的答复是“

  左肾丧失,右肾又被误切。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与她签下14.6万元的“生死协议”,事后感觉受到蒙骗的她向医院开出了400万元的索赔价。昨(9)日,成都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因肾而起的医疗纠纷案。

去年11月中旬,高晓慧因右腹疼痛到双流籍田中心卫生院去检查,得到的答复是“双肾结石”。后在华西医院复诊,结果是双肾结石且左肾已丧失功能。同月21日下午,高在亲人的陪同下到籍田中心卫生院手术取石,谁知手术医生一刀下去,竟将她还有功能的右肾切除。22日,高晓慧因术后16个小时无法排出小便被转到省医院泌尿外科,从此靠血透活命,每周医疗费用在1500元以上。省医院随后再次检查证明,高的左肾确已丧失功能。

  由于籍田中心卫生院随后垫钱为高治病,高家也没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最终在院方的要求上,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高在省医院的全部治疗费用由医院承担,同时医院一次性赔偿高晓慧人民币14.6万元。作为赔偿的要求是,高在此之后不得再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高晓慧称当时认为基本上治疗无望,所以同意了这个协议。后来她打听到自己的生命可以通过血透延续,她燃起了对生的希望。今年1月24日,她一纸诉状将籍田中心卫生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承担起延续她生命的费用近400万元。

  在昨日的庭审中,籍田中心卫生院承认此协议有失公平,可以给予患者适当补偿,愿意承担后期血透的医疗费用,但原告提出近400万元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由于双方分歧大,法院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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