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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6 19:08:14 人浏览

导读:

在医疗损害发生之后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就是赔偿问题,医疗损害赔偿之前需要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鉴定完毕就会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程序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医疗损害发生之后人们最关心的莫过于就是赔偿问题,医疗损害赔偿之前需要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鉴定完毕就会根据鉴定的结果进行赔偿。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程序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程序

  1、起诉时,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内容一般包括——

  1.1 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

  1.2 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写明具体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1.3 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行为参与度(因果关系比例)是多少;

  另外,必要时,还要一并做伤残等级评定、护理依赖鉴定等。

  2、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若协商不成,抽签决定鉴定机构。

  3、核对司法鉴定的材料(主要是病历)

  4、写出司法鉴定陈述意见(患方主要写明医院存在的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观点及证据)

  5、参加司法鉴定的听证程序(类似法院开庭程序)。

  6、等待司法鉴定结果。

  二、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

  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措施的执行,病情发展过程的追踪以及术后照护等医疗行为,不符合当时既存的医疗专业知识或技术水准的过失行为。医疗技术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一般情况下,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存在技术损害要件,须由原告即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即使是医疗过失要件也由受害患者一方负担。

  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存在特殊情况,即在法定情形下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过错。《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2、医疗伦理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各种医疗行为时,未对病患充分告知或者说明其病情,未对病患提供及时有用的医疗建议,未保守与病情有关的各种秘密,或未取得病患同意即采取某种医疗措施或停止继续治疗等,而违反医疗职业良知或职业伦理上应遵守的规则的过失行为。
医疗伦理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直接推定医疗机构的过失,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相应义务,否则应当就其医疗伦理过错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产品损害。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以及血液及制品等医疗产品,因此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行为。《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对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应当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是否具有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医疗损害举证责任

  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一般情况下适用过错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及无过错原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作为原告的患方应当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三个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患方可在符合法定情形时不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但仍需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两个构成要件。同样,在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患者亦需要举证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的存在。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程序的全部内容。医疗损害的鉴定是有专门的部门以及专业的人员来进行的,所以大可放心。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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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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