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医疗鉴定“打架”听谁的?
导读:
一起医患纠纷引发一个新话题两份医疗鉴定“打架”听谁的?
□通讯员 金赵 孙华丹 商报记者 邹强
王先生酒醉摔伤,住院一天后身亡,死者家属与医院产生纠纷。此后,苏州市医学会出具的医疗鉴定结论是:“本病例不构成医疗事故”;而死者家属单方委托的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论是:“患者的死亡与医院诊疗行为过错存在因果关系。”两份医疗鉴定“打架”,到底听谁的?
患者住院一天后去世
去年5月20日晚上,王先生和朋友一起在饭店里吃饭。他一高兴多喝了几杯酒,回到家里已经是半夜了。王先生醉醺醺地上楼回房间睡觉,迷迷糊糊中,他走在楼梯上不慎一脚踩空,仰面摔倒在地,后脑勺着地,当即不省人事。
妻子被他摔倒发出的响声惊醒后,出门发现丈夫摔倒在楼梯过道内,人事不省,后脑勺正在不断地渗出血来,就慌忙把丈夫送到当地医院进行诊治。当时医生诊断为头皮帽状腱膜下血肿,蛛网膜下腔出血,严重脑肿胀,并进行了一系列补液、脱水、抗炎、止血、醒酒等治疗。医生忙了一夜,等把王先生安顿好,天也亮了。王先生的亲戚闻讯后,纷纷赶到医院来探望。眼看患者仍然昏迷不醒,亲属们都提出转到市里的大医院作进一步的治疗。王先生的妻子于是就要求转院。可是主治医生却说,患者现在昏迷是因为酒醉还没醒,头上只是小伤,根本不需要转院,酒醒了自然就会醒过来。
既然医生这么说,患者家属也就放心了。谁知,到当天下午3点多钟,亲属们突然发现,王先生的呼吸和心跳渐渐停止了。慌乱之中,医院马上对王先生实施气管切开、心肺复苏等抢救措施,但都无济于事,当晚8点多钟,医生宣告王先生死亡。
在一番痛哭之后,亲属们都认为王先生的死亡,完全是由于医生的轻视造成的。因为在诊治过程中,医生说王先生的伤并无大碍,对亲属隐瞒了王先生的伤情可能危及生命的严重性,又拒绝了他们提出转院的要求,最终使王先生失去了得到及时正确救治的机会。
两份医疗鉴定“打架”
去年10月,王先生的家属一纸诉状将医院告上法庭,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作出赔偿。审理中,苏州市医学会对此进行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同时在其分析意见中指出医方不足:“一是诊治过程观察不细;二是对颅脑损伤的严重性向患者家属交待不够;三是病历中死亡记录书写不及时,病程记录欠规范,同时认为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系。”接到这样的鉴定,原告自知胜诉无望,主动于去年11月向法院申请撤诉。
此后,王先生家属自行委托另一家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鉴定,结论是王先生的死亡与医院诊疗行为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拿到了第二份鉴定报告后,王先生家属认为被告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二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总额为31余万元。
法院认可第一份鉴定
法院认为,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其中对参与鉴定的人员组成、鉴定程序等均作了相应的规定。第一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是由法院委托苏州医学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在组成专家鉴定组、听取医患双方的意见、并结合王先生的病历资料的基础上形成的鉴定结论,具有较强证明力,因此法院应予采信。而原告提供的第二份司法鉴定书,是由原告单方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的鉴定,而且其鉴定人员的组成、鉴定的依据材料均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要求,因此法院不予采纳。
虽然法院认定了第一份司法鉴定的效力,即本案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第一份鉴定书中也指出了被告医方在医疗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包括诊治过程中对病情观察不细,对颅脑损伤的严重性情况向患者家属交待不够,这就表明,被告医院的工作人员未能按照医生的执业规范要求,较好地尽到自己的告知说明义务,与此相对应,患者及其家属的知情权也就未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实现。而患者的知情权是患方选择就医医院、治疗方案和自愿承担医疗风险、同意接受医疗行为的前提和基础。患方在治疗过程中提出转院未成,也是例证。另外,本案中被告医方在病程记录规范方面的不足,诸如涂改发放病危通知书的时间,连续12小时内无病程记录等,使患方对医方产生了合理的怀疑,失去了应有的信任,激化了医患双方之间的矛盾。
据此,法院认为本案虽未构成医疗事故,但其是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故按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被告方仍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遂判决医院赔偿原告人民币54779.16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也是民事审判中较难处理的棘手问题之一。其涉及许多复杂的理论问题,比如,医疗关系的法律性质、医疗过失的内容、
鉴定结论并不是医疗损害赔偿诉讼的当然证据。是否成为医疗赔偿诉讼的证据还取决于法院对该结论的审查以及对全案证据的判断。司法实践中,尤其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往往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
生育医疗费可以直接去定点的医院或者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但是需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
医院药品购销合同包括的内容主要有:写明供方与需方的具体名称等信息;写明产品型号、供货时间方式以及对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等具体事项;写明结算方式以及期限;写明双方违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当行为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并且情节严重时,应予追究刑
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流程:一、提出申请;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三、符合受理
阻碍医护人员履行防治工作构成妨害公务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可能
重大医疗过失包括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行为。解决方式: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机构和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