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海螺腹痛看病两天身亡法院请机构网络鉴定
导读:
郑某一家人晚饭餐桌上摆了一盘海螺,晚饭后妻子付某便出现了腹痛等不良症状,接连两天,付某的家人带着她进了三次医院,可最终还是因肾毒性肠炎治疗无效死亡。事后,郑某父子认为医院在救治过程中存在重大失误,要求两家医院赔偿各项损失5万元。昨天,市南法院通过网络远程系统,请上海某鉴定事务所的鉴定人现场听证原被告双方的意见。
三方现场听证
对郑某的诉讼请求,两家被告医院都表示 自己对付某的死亡没有责任,并提供了包括病例在内的各种相关的证据,说明他们在医疗过程中没有什么失误,更没有过错。“我们不认可被告方提供病历证据,对其它证据在细节上也有很多异议。”昨天下午,市南法院将他们委托的上海的一家医疗纠纷鉴定事务所请到网络上,通过网络远程系统,召开鉴定听证会。
随后,两家医院也将自己的观点通过网络视频直接陈述给了远在上海的鉴定机构。听取了双方的意见,鉴定人表示,他们希望听证会后,原被告双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书面材料,他们将充分考虑这些意见。
两个月节省成本30万
昨天的听证会上,来自岛城各家医院的医学专家也参加了旁听。对网络远程鉴定体系,市立医院东部医院急诊科主治医生张华表示,医疗纠纷是医疗活动中不可避免的,诉讼过程中在鉴定环节有了视频听证,本身可以大大节省原被告和法院的人力、物力,而且可以让双方当事人现场将自己的意见表达给鉴定人,透明度和可信度都非常高。
“截至目前,我们大体估算已经为当事人节省了30多万元的成本。”市南法院相关庭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自从7月12日法院启动网络远程鉴定体系后,在18起案件中使用了这套系统,共为当事人节约成本30多万元,此外,他们还邀请了医疗专家顾问团,在诉前指导、诉中调解和诉后息诉等方面,提供便利。
来源:青岛早报 (于顺 付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邢女士,于2008年1月2日出版的某媒体上看到被告北京一美容中心刊登的美容广告后,于2008年1月7日上午到被
医院错开药物致新生儿死亡新生儿因感冒就医,医生错开药物致新生儿死亡。记者看到门口围着几个人,在听一个人陈述事情原因,经记者仔细调查和询问了当事人的哥哥,得知了事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