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男生术后昏睡两年半 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
导读:
本报铜川讯(记者 王卫平)21岁的郝亚军已在病床上昏睡了两年半。2005年底,他因脑病住进铜川矿务局医院,该院为其做了脑部手术,术后他再也没醒来。中华医学会鉴定此次治疗为医疗事故。
郝亚军是铜川市耀州区滨池乡寇家塬村人,住院时是名高三学生。2005年12月29日,他因“发热5天,神志异常半天”住进铜川矿务局医院。入院检查,“神志清、精神差、反应迟钝”,医院考虑结核性脑膜炎,给予抗结核、降颅压等对症治疗。2006年1月4日,患者出现瞳孔不等大,对光反射消失,考虑脑疝形成,当晚21时,在全麻下进行“开颅减压病灶切除术”。术后,郝亚军一直处于昏睡状态,家属认为这是医院误诊误治引发的。
此后,铜川市、陕西省医学会先后3次做出医疗事故鉴定书,认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今年1月9日,本报曾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今年5月7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华医学会对此进行鉴定。该学会认为“医方存在的过失为:根据患者症状,应考虑散发性病毒性脑炎,应及早给予抗病毒治疗,而医方治疗明显不够,在脑疝手术后,医方仍未进行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患者入院前患有癫痫两年,两侧大脑有多发钙化,此次入院前已发病5天,并已形成脑疝”。7月8日,中华医学会做出鉴定结论:(本次治疗)为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院方承担次要责任。
这份鉴定书还表明,“医方早期按结核性脑膜炎治疗是允许的;为挽救病人生命紧急开颅,有手术指征”。对此,铜川市矿务局医院一名负责人表示认同:“当时不开颅郝亚军就有生命危险;手术后的1月7日,家属签署‘放弃治疗,后果自负’后带病人离开,影响了治疗;医院已为其垫支治疗费30余万元。既然患者家属已经起诉,那就等判决吧!”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二级医疗事故可分为二级甲等医疗事故、二级乙等医疗事故、二级丙等医疗事故、二级丁等医疗事故。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具体的分级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院如果发生二级医疗事故,需要对受到伤害的患者进行治疗。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二级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
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应当自受害人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
医疗事故中医院若不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
医疗纠纷中的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协议书反悔了的,无法自行撤销,必须经人民法院认定调解协议无效之后才可以重新达成新调解协议或者提起诉讼。我国《人民调解法》规
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的;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的;限于
医院出伪证若是构成伪证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