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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的八大原则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7 08:04:33 人浏览

导读:

医患关系的紧张,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就需要谨慎一点。处理医疗事故需要根据真实情况来划分具体的责任,然后再赔款,数额视情况而定。那么医疗事故赔偿的八大原则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医患关系的紧张,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就需要谨慎一点。处理医疗事故需要根据真实情况来划分具体的责任,然后再赔款,数额视情况而定。那么医疗事故赔偿的八大原则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医疗事故赔偿的八大原则是什么

  1. 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 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5.注重医疗过错的原则。

  6.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7.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8.适时调整的原则。

  二、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

  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时效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其他还有如《担保法》中规定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等。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3、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适用特殊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一年,所以医疗的诉讼时效适用为一年。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只所以这么短,这是因为,一般身体受到伤害后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损害后果将不再明显,给取证和索赔带来困难,不利于诉讼解决纠纷;从情理上讲,个人身体受到明显伤害在一年内还没有通过诉讼提出索赔要求的,可以推定为放弃了对侵害人主张赔偿的权利。

  有的病人可以在出院两年以后甚至十年以后仍然可以起诉医院,而法院也予以受理呢?这是因为,很多医疗伤害当时表现并不明显,病人并不能立即察觉。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三、关于医疗事故的问题解答

  网友提问:医疗事故和医疗过错有什么区别?

  律师解答:1、一般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罪都表现为行为人在医务工作中有违规和不负责任的表现,都给被害人造成了损害,都是过失行为。关键的区别就在于是否造成了就真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如果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就只能作为一般医疗事故处理,而不应认定为犯罪。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的“医疗事故赔偿的八大原则是什么”全部内容,由上文可知医疗事故赔偿有八大原则,医疗事故诉讼时效分为短期和长期时效。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为您详细解答,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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