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处理 > 三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7 16:59:46 人浏览

导读: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物质生活的提高。大家对于身体健康、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升,目前我国的医疗水平各地发展不均衡。那么三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物质生活的提高,大家对于身体健康、环境的要求也随之提升。目前我国的医疗水平各地发展不均衡,那么三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呢?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三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医疗事故等级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很多人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选择了比较过激的措施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事实上我们国家法律对于医疗事故侵权的解决途径规定的很详细。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三级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