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报告解析涉诉医疗纠纷
导读:
【南京日报报道】 新闻提示:近年来,医疗纠纷数量上升,医患对立情绪加重,已引起社会高度关注。前不久,市中级法院和鼓楼区法院,通过研究案例、召开座谈会及发放调查问卷方式,全面了解我市医疗纠纷现状。
此次调研活动共研究了173件已审结的医疗纠纷案。在这些医疗纠纷案中,我市医疗机构总计支出赔偿款约525万元。此外,调研活动还发放了793份调查问卷,收回430份。调查对象为法官、律师、医疗行政人员、医务工作者及患者。日前,通过对调查结果的统计分析,形成了《南京市医疗纠纷涉诉案件调查报告》。
1.医疗纠纷案患者胜诉占38%
【法院调查报告显示】在这173件已审结的医疗纠纷案中,判决结案的有91件,调解、撤诉结案的82件。而在判决结案的91件医疗纠纷案中,有5件是医方起诉患者欠付医疗费。在其余86件案件中,患者胜诉或部分胜诉的33件,占判决结案数的38%;患者败诉的53件,占判决结案数的62%。
在91件判决结案的医疗纠纷案中,患者认为医方误诊误治的纠纷有13起;认为医方采取的医疗措施不当的有11件;认为手术不当或手术错误的有21件。此外,还有不少纠纷是由非医疗行为引发的。如在这91件医疗纠纷案中,患者认为医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有11件;治疗过程中输血或使用血液制品感染病毒引发的纠纷有17件;医学美容、整形等引发的纠纷为2件。
【法院解读】我市发生的医疗纠纷,不但涵盖了医疗行为的所有环节,还延伸到非医疗行为环节。
2.涉省属及三甲医院案件占41.6%
【法院调查报告显示】在已审结的173件医疗纠纷案中,涉及省属及三级甲等医院的有72件,占审结案数的41.6%;涉及血站、血制品生产企业的纠纷16件,占9.2%;涉及市属医院7件,占4%;涉及各区县医院36件,占20.8%;涉及民营医院的8件,占4.6%。
【法院解读】调查发现,我市医疗纠纷呈现出相对集中的特点。如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由医方承担的525万元赔偿款中,省属及三级甲等医院的赔偿款约266万元,占总赔偿额50%以上。
另据了解,起诉医院的患方当事人主要是以低文化、低收入乃至无收入的人群为主。文化层次和收入相对较高的患方当事人,仅占18%。
3.72.2%患者不信任病历资料
【法院调查报告显示】问卷的统计结果表明,尽管大多数医务工作者、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官对医方提供的病历资料持信任态度,但72.2%的患者却对病历资料表示不信任。
此外,有16.5%的医务工作者、4%的卫生行政工作人员、33.3%的律师,认为医方提供的病历资料不可靠。
【法院解读】调查发现,医方一些病历书写、保管不规范行为,为纠纷发生留下隐患。有的是病历书写字迹潦草;有的抢救治疗时间记录错误;有的漏记护理过程……一旦发生纠纷,常常导致患者对病历的真实性产生怀疑。
4.3原因使医疗事故鉴定公信力不高
【法院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收回的430份问卷调查研究,有58.3%的患者、39.6%的法官、46.2%的律师、13.5%的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为,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公信力低的原因是,“主持医疗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与医疗机构实际上是一家。”
而33.3%的患者、47.9%的法官、57.7%的律师、36.5%的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40.5%的医务工作人员认为,“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不透明。”
另有22.8%的医务工作人员认为,“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缺乏相应的资质。”
【法院解读】调查报告显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公信度进一步降低。
根本出路在缓和医患对立
针对我市涉诉医疗纠纷案的特点,该调研报告分析认为,医疗配制不合理、医疗服务供需不平衡等,造成了“看病难”,也增加了纠纷发生几率,使得大医院成为医疗纠纷高发区。
而当前社会反响强烈的药价虚高、群众看病贵的不正常现象,已引起患者强烈不满,一旦支付高昂医疗费又得不到优质的服务,以致达不到患者预期的治疗效果,纠纷也就在所难免。
患者对自身疾病认识不够客观,或心态失衡,对医疗机构过于挑剔等,也造成医疗纠纷案的不断上升。
该调查报告认为,应有效抑制“看病难”、“看病贵”,使普通百姓能够看得起病,从根本上缓和医患紧张对立情绪,消除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心理,减少医疗纠纷发生几率。
此外,减少医疗纠纷,还需建立起医疗责任强制保险制度,降低医疗责任风险;发挥社会力量,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协调网络;保证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中立性和技术质量等。
通讯员 中研 鼓法 南京日报记者 殷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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