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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13:39:29 人浏览

导读: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是我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的深化,我们国民在纠纷解决的时候首先会想到去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很多人对此不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近些年来,医疗纠纷是我们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法治教育宣传工作的深化,我们国民在纠纷解决的时候首先会想到去法院进行诉讼。那么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呢?很多人对此不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二、医患关系的实质是什么

  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因为“医”和“患”不仅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而且战胜病魔既要靠医生精湛的医术,又要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积极配合。对抗疾病是医患双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治疗,才能求得比较好的治疗效果。医患双方在抵御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都处于关键位置,患者康复的愿望要通过医方去实现,医方也在诊疗疾病的过程中加深对医学科学的理解和认识,提升诊疗技能。在疾病面前,医患双方是同盟军和统一战线,医患双方要相互鼓励,共同战胜疾病。

  维护医患这对利益共同体的良好关系,需要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一则有趣的民间传说可作为注脚。唐朝药王孙思邈外出采药,遇一只母虎张口拦路,随从以为虎欲噬人而逃,孙思邈却看出虎有难言之疾。原来这母虎被一长骨卡住了喉咙,是来拦路求医。孙思邈为其将异物取出,虎欣然离去。数日后孙思邈在返程中途经此地,那虎偕虎崽恭候路旁向他致意。这个故事起码说明了两个道理:第一,即使是吃人的猛虎患病,医生也应本着仁义之心为它治疗,何况生了病的人呢;第二,即使是吃人的猛虎对于为它解除病痛的医生也怀有感恩之心,有礼貌地回应。从某种意义上说,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依存正是医患关系的最基本特点。

  三、医疗关系的基本模式

  技术性医患关系有三种基本模式。

  1、主动与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引导与合作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其实很多医疗纠纷都是当事人的一时冲动所导致的,如果大家在有意见冲突的时候心平气和的进行协商,很多矛盾可以避免。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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