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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6 07:12:02 人浏览

导读:

医疗纠纷在生活中很常见,主要是医务人员由于失误导致患者发生人身损害,致使患者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维权,从而让相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纠纷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医疗纠纷在生活中很常见,主要是医务人员由于失误导致患者发生人身损害,致使患者需要通过一定的途径进行维权,从而让相关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医疗纠纷是什么?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医疗纠纷是什么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二、医疗纠纷如何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2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对此,应作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

  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

  2、医疗机构(被告)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这种证明不能是只有言语的抗辩,必须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

  3、如果医疗机构(被告)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被告)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所以,一般情况下,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获得证明,便是对医疗机构较为有利的选择;而作为患者(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一般都不会主动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医疗纠纷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承担方式

  1、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承担违约责任最主要的形式。《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合同法》第113条也做了相关规定。

  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患者因医疗机构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实际减少,如患者因医疗损害而导致的医疗费用的支出,延长住院时间所多支出的费用;间接损失是指可得到利益的损失,即在合同得到履行时,患者本可以得到的利益由于医疗机构的违约而没有得到,从而受到的财产损失,如患者的误工费,生前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等。不论是直接损害还是间接损失,只要是由于医疗机构违约行为造成的,患者都有权要求赔偿。

  2、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医疗机构在不履行合同时,患者有权要求法院强制医疗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而不得以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的办法代替履行。此方式原来也称为实际履行,从目前合同法以及医疗服务市场的发展趋势看,只要医疗服务市场是开放的,也即患者在任一家医院都能够得到诊治的情况下,继续履行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方式,都适用将进一步受到限制。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纠纷是什么的内容,由此可知,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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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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