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和生育险合并涉2400万人
导读: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合并,其所带来的影响有待政策进一步明朗化。人社部、财政部昨日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在要求各省根据情况出台降低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同时,也明确提出,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我省也曾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表示,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合并医疗和生育两个险种,五年内居民口中的“五险”将变成“四险”。我省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合并后具体的缴费费率、待遇享受人群范围以及享受待遇的标准如何调整目前还处于未知状态,需等待国家的顶层设计。
人社部明确两险合并
据全国数据统计,与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超过90%的参保率相比,生育保险的参保率相对较低,截至2014年底,全国生育保险得参保人数仅为1.7亿人,参保率为43.34%。对此,在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委员建议将两险合并,扩大覆盖人群。
同时,在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存在界限不清的问题。按照原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就包括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然而,究竟哪些病种是由生育引起的,国家并未制定标准,各地规定不同。如果两种保险合并,或就不用再判断某项支出应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支付的范畴。最后一点,两险合并,也将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
两险如何合并尚未确定
全国以及我省的“十三五”规划中,都提到合并医疗和生育两个险种。合并后,企业缴费费率或将再有降低空间;对于参保人来说,在生育险方面享受待遇的面或有拓宽,部分人群更为受益。不过,目前还无法确定两险如何合并,是参保捆绑、账户合并,还是仅参保合并,账户不合并。
(原标题:辽宁医保和生育险合并涉2400万人 五险将变四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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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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