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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有什么不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17:22:42 人浏览

导读:

医疗事故与医疗侵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但是在现代社会人们总是将这两个概念进行了相应的混淆,所以就要把他们两者的区别给弄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有什么不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医疗事故与医疗侵权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但是在现代社会人们总是将这两个概念进行了相应的混淆,所以就要把他们两者的区别给弄清楚。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有什么不同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有什么不同

  (1)加害人不同。因为,医疗事故的加害人只能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而医疗损害可以是任何医疗单位或者个人。

  (2)两者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直接指向的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附带财产权损害。而医疗损害的损害后果,则包括患者生命健康权在内的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损害。

  尽管《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但这个“人身”与医疗损害侵害患者的“人身”,乃至《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中的“人身”,绝不是同一个概念。前一个的“人身”损害不过是后两个“人身”损害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是医疗损害的一种类型。

  (3)两者加害人主观过错的表现形态不同。医疗事故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是过失,而医疗损害加害人的主观表现形态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

  二、医疗事故构成要件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交通费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

  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疗事故和医疗侵权有什么不同的全部内容。医疗事故与相应的医疗侵权的区别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都要注意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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