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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16:47:34 人浏览

导读:

医患关系顾名思义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患关系常见的模式就是患者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也有一种情况经常发生,就是患者不配合医生的模式就是所谓的医患纠纷。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医患关系顾名思义就是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关系。医患关系常见的模式就是患者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也有一种情况经常发生,就是患者不配合医生的模式就是所谓的医患纠纷。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是怎样的

  技术性医患关系有三种基本模式。

  1、主动与被动型:医师完全主动,病员完全被动;医师的权威性不受任何怀疑,病员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2、引导与合作型:医师和病员都具有主动性。医师的意见受到尊重,但病员可有疑问和寻求解释。

  3、共同参与型:医师与病员的主动性等同,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与实施。医师此时的意见常常涉及病员的生活习惯、方式及人际关系调整,病员的配合和自行完成治疗显得尤为重要。

  二、如何看待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医疗服务活动中客观形成的医患双方以及与双方利益有密切关联的社会群体和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医”是指包括医生、护士、药检与管理等人员在内的医务人员群体,“患”是指包括患者或有直接或间接联系的亲属、监护人员以及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等群体。

  著名医史学家西格里斯曾经说过:“每一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师和病员,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这段话精辟地阐明了整个医学最本质的内涵是医方与患方的关系。现代医学的高度发展更加扩充了这一概念,“医方”已由单纯的医务人员扩展为参与医疗活动的全体机构和人员;“患方”也由单纯的求医者扩展为与求医者相关的每一种社会关系。

  三、医患关系的定义

  医患关系是以医务人员、医院为一方,即医方,患者、家属为另一方,即患方,自然形成的自愿结合的一种社会人际关系。医生与患者在这个关系中扮演着服务提供者与接受者的角色。

  一般认为,医患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患关系是特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专门术语;广义的医患关系指以医生为主体的与从事医疗实践活动有关的“医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与求医行为有关的“患方”,在医学实践活动中所发生的人际关系。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是怎样的全部内容。医患关系的好与坏都不是大家应该关心的问题,而是如何去正确且理性的对待医患关系。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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