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导读:
患者在身体不舒服时会到医院进行诊治,医生也会利用自己的专业水平对病情进行一个判断,如果医生的判断失误并给患者带来了人身损害,那么就构成误诊,医院误诊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有过错的误诊导致误治,增加和延长了病人的痛若和经济负担,造成了患者暂时性机体结构破坏或延误医疗时机造成功能障碍、残疾、死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疾病的共性、药性作用的复杂性,一些虽有过错的误诊但患者没有损害后果,就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1、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2、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法律要求医生对病人无选择权,而对急危患者的接诊受病情、医院医疗条件等诸多因素限制,误诊几率大增,即使误诊甚至造成不良后果也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医疗行为的违法阻却事由,又称闯红灯理论。
1、医疗意外。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疾病的自然转归。如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医院误诊并不一定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因为医院误诊导致患者受到了人身损害,那么医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难以避免的情况,医院无需承担责任。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医院误诊是否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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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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