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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诊是“正常现象”的思维要不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2 19:43:06 人浏览

导读:

唐伟11月2日晚,李晴晴因肚子痛到东莞塘厦医院做检查,医生诊断为宫外孕,要求她马上做手术。当晚,主刀医生走出手术室告诉李晴晴丈夫不是宫外孕,而是阑尾炎,要求其重新签字改做阑尾炎手术。术后李晴晴无奈流产,院方称此类误诊属正常现象,目前医院正和患者协商。

  唐 伟

  11月2日晚,李晴晴因肚子痛到东莞塘厦医院做检查,医生诊断为宫外孕,要求她马上做手术。当晚,主刀医生走出手术室告诉李晴晴丈夫不是宫外孕,而是阑尾炎,要求其重新签字改做阑尾炎手术。术后李晴晴无奈流产,院方称此类误诊属正常现象,目前医院正和患者协商。(11月8日广州日报)

  从时下的技术条件来看,医疗诊断失误难以避免。2008年,全国首个《中国医学误诊文献数据库》研究表明,我国医院文献报道的总体误诊率约为27.8%,与国际水平30%基本相当。这说明,误诊是一个全球性的医学现象,即便在欧美发达国家,同样无可避免。在现有医学水平尚无法100%确保诊断的情况下,这样的现实你必须得接受。

  但时下的问题,不在于误诊,而在于医疗机构和医生对待误诊的态度,在于把误诊当成“正常现象”的可怕思维。

  患者一旦进入医院,主动权就全部交给了医院,患了什么病、如何治疗都由医院所决定,医院必须对病人的生命负责。东莞塘厦医院的医生既然明知“宫外孕和为阑尾炎”容易交叉互诊,且内部业务上也有相关提示,竟然还发生了误诊现象,并导致相关后果,给患者加大了精神上和心理上的负担,那么这个“正常现象”,其实就不正常。

  而且,笔者认为,误诊的风险,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即便是正常的、概率内的、或者医学上允许存在的,都应由院方来承担,而非患者。否则,“正常现象论”就有可能导致认知上的异化。比如,院方出于各种考虑或许会将“可能变成必然”,最终“正常现象”就会成为推卸责任和规避风险的借口。到后来,所有的医疗错误,都可以用“误诊”来掩饰,医疗事故就难以禁绝。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有报道为证。不久前,山东济南的王女士被诊断肺癌晚期只能活三个月,化疗之后反而每况愈下,换医院后发现误诊,但因为化疗过重左肺失去功能被切除。王女士找到当事医院讨要说法时医院竟伪造了30多张假病历。医院的这种做法已成共性,大多数医院对误诊的态度,不是基于事实坦然承认,而是企图通过“掩盖子”推卸责任,并为医患关系紧张埋下了隐患。

  因此,面对误诊,态度比技术更重要。一方面,医院和医生需要坦诚的态度来对科学的医疗负责,这是医疗的科学性所决定的。若是选择自我逃避,无以厘清责任,找到原因,就无以进行有效评估,并采取完善工作流程,以减少误诊的发生率;另一方面,如果不能直面误诊发生的事实,就无以从制度上构建国家补偿制度,使医生和患者都无以面对由此导致的风险,最终难以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误诊或许难以避免,但绝不是“正常现象”,更不能成为医疗事故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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