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法规 > 医疗事故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事故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异议又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事故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1 22:52:19 人浏览

导读: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法研(1990)4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一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法研(1990)4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虽有异议,但不申请重新鉴定,而以要求医疗单位赔偿经济损失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