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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过度医疗”,有关部门应当如何整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5 16:26:47 人浏览

导读:

近年来,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现象泛滥,这使得人民负担的医药费过大,医患之间的信任程度越来越低,医患之间的矛盾尖锐等现象层出不...

  近年来,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现象泛滥,这使得人民负担的医药费过大,医患之间的信任程度越来越低,医患之间的矛盾尖锐等现象层出不穷。面对过度医疗这种为法律以及相关制度所禁止的行为,为了解决过度医疗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杜绝这种行为,有关部门可以从哪几方面入手呢?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细细道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产生过度医疗的原因

  过度医疗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背临床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不能为患者提供真实有效的医疗价值,只是徒增医患治疗费用、耗费医疗资源的诊治行为。或者说,在治疗过程中,不恰当、不规范甚至不道德,脱离病人病情实际而进行的检查、治疗等医疗行为。通俗的讲,过度医疗起码不是诊治病情完全所需的,包括过度检查、过度治疗。

  过度医疗产生最明显的原因自然是医疗过于市场化,导致医院自身的商业化趋利行为越来越严重。在我国的医改市场化探索过程中,政府减少了对医院的财政投入,医院要靠自己的经营收入来维持基本运营,医生的收入也直接与其所开处方挂钩。这就导致了医院为了获利会“鼓励”医生多创收入,某些职业道德水准差的医生为了个人创收会滥用检查和药物,甚至滥做手术。

  此外,受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发展和医生诊治水平,很多医生需要更多的检查等来验证自己的诊断。另外,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如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医疗过失的举证倒置制度,医生为了避免“吃官司”往往选择让病人多做检查。

  二、相关部门应当如何整治

  医疗问题事关国计民生,在应对过度医疗问题时,政府应当承担最主要责任。

  在宏观框架上,政府可以通过公益性机制的建立,切断医院商业化的趋利行为。其次,政府可以建立基本的药物目录,以价格高低对药物做一线药和二线药的区分,要求医生诊治时严格遵循“一线药优先使用”原则,而不是把高精尖的技术和高新药物作为优选。另外,政府可以建立符合基本科学治疗精神的治疗规范和流程,医院若严格按照此规范和流程,一旦出问题,可不归错于医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医患之间的法律纠纷问题。

  当然,医院也应该积极配合政府的相关工作,治理各种不合理诊治行为、过度用药行为、过度检查行为、违规收费行为。医院要严格把握药品、器材等采购环节,禁止科室和个人自行采购。建立起检查结果分析通报制度,杜绝短时间内的无指征重复检查、多项检查和盲目检查,简化患者就医环节,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此外,严格执行评估奖惩制度,将医生所开的药品器材纳入考核范围内。

  医疗问题关乎国计民生,与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面对过度医疗泛滥的现象,仍需政府与医院紧密配合,强强联手,共同遏制这股不正之风。通过落实相关举措,杜绝过度医疗的行为,有望扭转“过度医疗”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弥补广大人民群众对医院的信任,缓和医患之间的紧张关系。希望以上的几点建议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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