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非法行医罪 > 非法行医罪案例 > 无证小诊所行医9个多月医生力劝患者做非法人流

无证小诊所行医9个多月医生力劝患者做非法人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4 11:15:59 人浏览

导读:

南宁市友爱路东一巷一小诊所不仅无证行医,还非法做人流。8月26日,南宁市卫生执法部门对该诊所进行了查处。执法人员正在查封非法诊所的药品。医生劝患者在诊所做人流不久前,由于怀疑自己怀孕了,胡女士来到南宁市友爱路东一巷一家“友爱路第三诊所”就诊。诊所里

  南宁市友爱路东一巷一小诊所不仅无证行医,还非法做人流。8月26日,南宁市卫生执法部门对该诊所进行了查处。



执法人员正在查封非法诊所的药品。

  医生劝患者在诊所做人流

  不久前,由于怀疑自己怀孕了,胡女士来到南宁市友爱路东一巷一家“友爱路第三诊所”就诊。诊所里一个女医生听了后,先给她做尿检,接着,女医生让她躺在一张床上,在对胡女士的腹部进行检查后,女医生说,她的子宫偏大,而且摸到了“东西”,证实已经怀孕了。

  女医生说:“如果不要(孩子)的话,就来这里做。”胡女士问医生是否有证件,医生先是不出声,接着对胡女士说:“要做就做,不要问那么多,你想好再来。”之后,胡女士离开了诊所。

  胡女士说,她听朋友介绍,这家诊所已经存在好久了,经常有人去“放环”、做“人流”等。她觉得这样的诊所,卫生安全很难得到保证。

  医生称“安全绝对没问题”

  8月23日下午,记者见到在友爱路第三诊所的玻璃门上,贴着“原广西民族医院副主任医师坐诊”的字样。3个穿着便装的女子围坐在一张桌子前聊天。进入“诊疗室”,里面摆放着一张简易的木板床和一把可以供人半躺下的椅子,一张方形的小板凳上摆了七八瓶药水。记者称怀疑自己怀孕了,想来看看情况。这时一个三四十岁的女子一边铺着卫生纸,一边让记者躺在上面接受检查。

  记者:我可能怀孕了,这里可以检查吗?

  女子:可以。想留着还是想打掉?我们这里也可以做掉。

  记者:手术要多少钱?

  女子:不超过50天的,手术140元,吃药110元。

  记者:万一出事了怎么办?

  女子:你在我们这里做肯定没事,我们3个都是从大医院里出来的,你看还有民族医院的白大褂。不信你去附近打听打听,人家说好你再来。

  记者:有没有什么保证啊?你拿出个证件给我看看,让我安心,行不?

  女子:要什么保证,绝对没问题。大医院也是这么做,相信我们你就做,不相信就算了。

  记者:来做的人多吗?

  女子:多啊,很多人来做,做了几十年了,好多在其它地方做不干净的都还来这里做。

  诊所无证行医9个多月

  8月26日,南宁市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得知情况后,马上组织人员对该诊所进行查处。

  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了各种药品、器械及一张妇科检查床。3个自称是从大医院里出来的“女医生”未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法人员还发现了几十张签有受术者名字的“南宁市友爱路第三诊所人工流产同意书”,有些日期注明的是2004年,有的则没有签写日期。

  经调查,从去年11月23日到现在,这个诊所一直都在无证经营。执法人员查封了诊所内的4箱药品及医疗器械,其它相关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宁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黄科长说,按我国医疗机构管理的相关法律,任何机构或人员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不得开设诊所进行任何诊疗活动;个体诊所不得从事接生或是人流手术等诊疗活动,请市民不要到个体诊所进行人流手术。市民发现类似违法行为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该所医疗机构监督科周副科长还特别提醒,如果医疗机构想从事接生或是人流等医疗项目,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书》。

  据了解,无证行医一直是卫生部门打击的重点,非法行医如果造成伤害后果的,相关人员将被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