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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行医资格治死人赔偿问题一度陷僵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3-04 11:26:34 人浏览

导读:

实习生李先鹏通讯员刘广明燕群报道晨报东营8月23日讯“感谢法院为俺讨回了公道。俺终于拿到了赔偿款……”8月4日,广饶县大王镇邓忠芝在领到法院转交的12万元执行款后,连声感谢。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一起当事人积怨深、影响大的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实习生 李先鹏 通讯员 刘广明 燕群 报道

晨报东营8月23日讯 “感谢法院为俺讨回了公道。俺终于拿到了赔偿款……”8月4日,广饶县大王镇邓忠芝在领到法院转交的12万元执行款后,连声感谢。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断努力,一起当事人积怨深、影响大的非法行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2007年10月7日晚,乜爱玉与其子邓永昌因食用毒蘑菇发生呕吐。次日上午两人到虽掌握一定医疗技术但却无行医资格的王治世(化名)处治疗。三天后,乜爱玉和邓永昌先后转到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和济南儿童医院进行救治。10月24日,邓永昌因救治无效死亡,乜爱玉身体致疾。案发后,广饶法院于2009年3月31日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王治世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赔偿邓忠芝、乜爱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121072.93元。

办案过程中,由于王治世坚持认为自己的救治行为为乜爱玉、邓永昌到大医院治疗争取了时间,拒绝履行赔偿义务,并在填报的财产申报表中表明无任何财产及收益情况,该案如何执行,给执行法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一方寸步不让,一方坚决不履行,原本复杂的案件再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努力,最终了解到王治世承包了近200亩土地种植树木。这为案件的赔偿带来希望,2009年9月28日,执行法官到大王镇永和村向村委调取了永和村委与王治世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并立即裁定查封王所承包的145亩土地上的树木及房屋,并于当天向大王镇农林业服务站、广饶县林业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期间不得为王种植的树木办理采伐许可证。

查封完毕后,王的妻子承诺先交30000元。2010年1月18日,王的妻子在支付12000元后,向法院提出实在凑不够剩余款项,余款在春节后出卖绿化树后支付。春节过后,王一家以生活困难等理由拒绝支付后续的款项。

案子再度陷入僵局,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执行法官考虑到的林子已经承包近十年,处理该树木必然触及其痛楚。执行法官于是决定重新启动对李明武种植的树木进行评估、拍卖程序。

2010年8月2日,执行法官办公室走进两个人,一个是王治世的妻子,另一位是手持树木评估通知书刚出狱的王治世。此时王治世表现出了在刑事审判时少有的干脆:能不能先支付一部分赔偿款,暂不评估所种的树木。当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王治世让同来的妻子交上了剩余的80000元案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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