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医疗事故 > 医疗事故知识 > 病历 > 医患博弈下的“惹祸”病历

医患博弈下的“惹祸”病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2-22 14:57:40 人浏览

导读:

提要一份病历,几张薄纸,却因字迹难辨、擅作涂改、记录出错等,屡屡损毁医患间本已脆弱的信任。“原始病历,涵盖了诊断、用药、收费等所有关键问题,既可能成为医患之间矛盾的导火索,又可以成为将来化解医患矛盾的一把‘金钥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武汉市一家大

提要

一份病历,几张薄纸,却因字迹难辨、擅作涂改、记录出错等,屡屡损毁医患间本已脆弱的信任。“原始病历,涵盖了诊断、用药、收费等所有关键问题,既可能成为医患之间矛盾的导火索,又可以成为将来化解医患矛盾的一把‘金钥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武汉市一家大医院的副院长语气凝重。

从9月底起,记者对25名市民和武汉市各大医院进行了一番调查,力图探索根治病历顽疾的“秘方”。

欲复印病历,医患都喊难

9月25日,武昌一家医院住院部。记者就一份病历展开调查。同行的是武汉大学教师杨寿龙(化名)———他2004年5月曾在这家医院进行过胆囊炎(胆结石)切除手术。

“医生,我们想找一找我的病历,复印一下。”在医生办公室,杨寿龙说。

“什么时候出院的?你要病历做什么用?”医生没有抬头。

“2004年6月15日。复印一下,留个资料。”

“我们医院有规定,超过一年不予办理。”医生说完后,起身离开办公室。

当天下午,这家医院给记者的说法是:病历中的客观部分(如住院日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可以复印,但非客观部分(病程记录、会诊记录、讨论记录等)都是不可以让病人复印的。因此,该院拒绝提供病历。

杨寿龙先生说:“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假如医院发现自己真的在主观处理上出错而导致问题发生,那么院方就有机会、有能力、有时间去修改病历,不向司法部门提供原始真实的记录。显然,作为患者,我们处于劣势。”

杨寿龙的担忧并非个别。同在这家医院住院部,记者先后采访7名患者,其中5人表现出对“医院修改病历”的担忧,仅1人认为“医院不至于这样做”,另1人未明确答复。

医生的看法却截然相反。在这家医院,一名副教授说:患者前来索要病历时,动辄以“知情权”、“法庭上见”来威胁医院,“令医生们心烦”。他认为,实际上,病历属于反映医院医疗质量、学术水平及管理水平的资料,并非大多数患者认为的私人资料。记者随后就同一问题,向武汉市5家医院进行了电话采访或走访时,对方也多给出“要领导批示”、“医院有规定”等答复,记者一无所获。

而记者事后了解到,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住院病历虽由医院负责保管,但患者如果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是可以复印的。

专家破解化验“密码”

再来看看门诊病历。

10月2日,还是在杨寿龙老师的陪同下,记者先后走访了武昌、汉口各一家医院门诊部。

上午9时45分,武汉某大学附属医院门诊部人来人往。我们采访了来自浠水县清泉镇的汪先生,他是带着妻子来看病的。其妻因小腿关节刺痛、没法弯曲,县医院查不出病因,专程来到省城。

“您这病历上写的什么?您爱人得了什么病?”杨老师问。汪先生摇摇头:“我看了半天,也没有看懂。医生只说没多大问题,具体原因需要来医院当面行相关临床检查以后才能确定。我这次有点事,过两天再来。医生开了些药,花了200多元钱。”

“医生姓什么?”“我看一看,这个,他没写清楚。”汪先生拿出病历,摊开给记者看。

杨寿龙接过一看:“大致内容可能是说可以考虑是否有关节炎、坐骨神经痛等,然后开出了处方,这个医生签名,可真是‘天书’。”

在这家医院,记者对7名患者进行了随机调查,其中有4名患者“没看懂病历上写的是什么”,但表示问过医生“开的是什么药,大概要多少钱”,1人表示“只要医生说没什么大碍,也就不大关心里面写什么”。此外,还有两人表示“不好意思问医生写的是什么”。

为什么会“不好意思”问?这两位患者表示:想问,但担心遭遇到医生“你无须知道那么多”的神情甚至白眼。

下午3时15分,汉口,武汉另一家大医院门诊部。这次,记者陪武汉某电气公司的付先生做了乙肝检查。

在专家门诊排队到下午4点半,才看上了病。医生在病历上快速写了一下,又开了一个单子,“去做化验”。5点钟,化验单出来,再去找专家,继续排队。5点半,所有检查结束。

“我有没有乙肝?”付先生问。

“上面不是写得很明白吗?”医生指着报告单回答:“没有。”

拿着病历,记者一头雾水,没看懂到底写了什么,而报告单上则写着“AFP阴、CEA阴、HBsAg(画了个圆,上面加一横)、抗—HBs(写着正负号)”。拿着付先生的病历,记者随机采访了5名患者,请他们看一下,均不知“那些符号代表什么”。付先生埋怨说:“我知道医生忙,但患者本来就缺乏专业医疗知识,容易心生猜虑,医生何妨多解释两句?”

记者随后找到该院一名专家“破译”这一“密码”:从检查结果来看,AFP阴性、CEA阴性,是正常的。表面抗原(HBsAg)画了个圆,上面加一横,可能是阴性,表面抗体(抗—HBs)写着正负号,是指弱阳性。这表明没有患乙肝,但身体表面抗体不够,不足以抵抗更多乙肝病毒的侵袭,因此需要注射乙肝疫苗。亲切的回答,让人舒服好多。

一起轰动全国的“病历官司”

记者采访中发现,对病历,患者最关心的是三个问题:一是医生写的是什么;二是医生下的处方是什么,药价大致是多少;三是自己患了什么病。但令人遗憾的是,因为病历书写潦草或医生态度冷淡,各家医院或多或少都不能令患者满意。[page]

南京的一场医患官司就印证了这一点。今年2月份,南京市民吴菁去附近的东南大学附属中医院(三甲医院)就诊。医师要求她做CT检查,并据此开出了处方。吴菁一看划价,3种药高达312元,便要求医生调换便宜的药,但医生说其他药没效果。吴菁心生疑虑,回家后拿出病历,想看看自己患的是什么病、医生为什么要开这么多药,但大学文化的她竟然找不出一个认识的字。她又请教了多人,包括两名医生朋友,还是没人认识。在多次交涉无果后,3月31日,吴菁将医院告到法院,要求被告履行介绍病况、医嘱等义务,并要求其重新书写病历。

5月8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开审此案。吴菁读完起诉状后,希望到庭的被告医生能把病历上的内容告诉她,以解开心中的“谜”。法官当即同意。这位医生面露难色地读了他当时书写的病历,直到读到最后的病历签名时,吴菁才知道,这位医生叫唐雨刚(化名)。日前,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认为原告要求被告重新书写病历的诉讼请求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应通过医疗行政手段解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起医患官司,一时轰动全国。有专家认为,此案的诉讼意义,已远远超过了案件输赢本身,对医疗机构规范病历有积极作用。

最令记者关注的,却是与这起案件相关的法规:国家《执业医师法》第26条规定,“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病历、处方、体检报告等应当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用字。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3条规定:“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第6条同时规定:“病历书写应当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问题在于,既然国家出台了这么多的法律、法规,医生们为什么就不执行呢?

医院说法:难度大于想象

“病历综合征”的“病根”到底在哪?记者采访了武汉市的三家医院。

同济医院门诊部主任金芳妹说,一份病历,对患者而言,是健康档案和法律依据;对医生而言,是医疗、教学和科研最为宝贵的资料。同济医院一直在非常严格地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院据此还制定了一个更为详细的规章,成立了质量控制委员会,组织专家经常抽查病历。对多次病历书写不规范的医生,则取消其年终优秀——在该院,只有连续两年优秀才能晋级。

但即便这样,“也很难保证所有医生认真书写”,主要原因是“我们这里应诊患者每天平均5000人,病情越复杂,医生写得越清楚,但对老病号,情况太熟悉了,就会有麻痹心理。对复诊病人,不少医院病历书写都很潦草。但从全省来看,我们的病历书写合格率还是相对较高的。”

武汉市一医院质控处主任谢沛霖告诉记者:“我们医院一直把医疗文书当成是整个医疗管理的生命线,是医院医疗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屡犯书写问题的,要暂停医生执业医生权利,写得好的医生则进行奖励。今年武汉市组织医疗文书书写大赛,我们医院包揽了中、西医文书两个第一。一等奖的病历明确地反映出医生对病人的诊疗、检查等全部内容,任何一个医生看到病历都知道医生给患者开的什么药,检查中发现了哪些问题。”

但他同时承认,该院有少数医生的原始病历存在质量问题。9月份,质控处的检查表明:30多份医疗文书存在书写质量问题。包括“涂改医嘱”、“涂改手术记录”、“缺手术记录”、“手术与麻醉记录不符”、“会诊意见未记录”、“大病历无医生签名、无日病程及出院病程”等多项问题。这些医生分别被处以了50至500元的罚款。

记者提了一个“敏感问题”:“有人认为,医生之所以热衷于把病历写成天书,是因为病历承担医院的保密功能和利益。设计一些只有本院医生和药剂师才能看得懂的符号、缩写,用来取代一些规范的药品名,是为了防止处方外流,患者没法到其他医院或药店去买药。”

对此,金芳妹、谢沛霖均表示:绝不存在这一问题,“相反,在保证治疗安全的情况下,我们欢迎患者拿着病历在外面购药。”

那么,原始病历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问题呢?武汉市西医文书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武汉市一医院妇产科医生胡雅君说:“我平均每天接诊的病人有70人,毫不夸张地说,为了做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重点突出、术语确切,我一天的文字书写量在一万字以上,与此同时,还要仔细询问病史,一天对患者的谈话在一万句话以上。做一名合格医生,难度大于想象。很多时候医生写‘天书’,或记录出错、遗漏会诊记录,都是因为病人多、时间紧,一笔一划写来不及。”

关于病历及处方上的医生签名,另外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医院医务处负责人介绍,在北方,很多医生是直接盖章;而南方的医生则是签字,由于字迹随意,有时候别人是很难看懂的。至于病历“涂改”,很多时候是因为开始写得不够好、事后采取补救措施。

“无疾而终”的电子处方

电子处方曾一度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终于有了解决“病历综合症”的良方。但实际情形却并不乐观———不是医院不愿意,而是患者不同意。

武汉市一医院信息中心主任陈建波介绍,该院曾在儿科等科室建立“电子处方”系统,原以为电脑开出的处方比手写的清楚,医生开药时,药品有无、药价多少都在电脑里清楚显示,患者也省得划价排队,拿着打印的处方交完钱就可拿药,应该是能方便患者的。然而试行一段时间后,却遭到不少患者的“投诉”,他们即使拿着打印的电脑处方,也还是要求医生再写一份手写处方。原来,有的患者发现拿着医院的处方在零售药店买药会便宜一些,但处方药需要凭处方单出售,因此索要手写处方。还有的患者需要在单位报销,要拿着传统的手写病历、处方和医院发票办理,也不习惯打印后的“电子处方”。这样一来,该院发现“电子处方”反而给医生和患者增加麻烦,故而在前不久的电脑系统调整中取消了该项试点。[page]

同济医院也在两个月前在该院神经内科等6个科室试点“电子处方”,结果一些年纪较大的教授不熟悉电脑,还需重新学习打字和电脑操作,反而影响接诊工作。

那么,那些经常引发医患纠纷的“惹祸”病历就真的不能根治吗?

同济医院门诊部主任金芳妹、武汉市一医院质控处主任谢沛霖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模式:患者就诊时不仅拿一本病历,还手持一张就诊卡。医生接诊后,书写的常规病历由专人输入电脑,就诊卡自动显示。二者相符后,患者签名认可。病历交给医院,用作教学和科研之用,就诊卡交给患者,实际上是为患者建立了一个电子档案。患者看病后只要一刷卡,就对病史、处方、药名、规格、数量、剂量、用法、频次数、单价、总价一目了然,因此也不必担心有医疗纠纷时医院更改电脑信息。但这一方法存在的问题是,“病历档案将需要一个极大的档案室进行保管,而且需要专人输入和递送病历,花费巨大,卫生部门没有这笔经费”。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