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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03:35:23 人浏览

导读:

司法实践中,大家对于逮捕应该并不陌生,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手段了,但是逮捕也是有羁押期限的。那么检察院立案侦查程序是什么?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侦查终结的法律条款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实践中,大家对于逮捕应该并不陌生,逮捕属于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手段了,但是逮捕也是有羁押期限的。那么检察院立案侦查程序是什么?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侦查终结的法律条款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程序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接受案件,进行审查,再由本侦查部门进行初查,如果不属于检察院侦查范围的,移送到有关机关。如果有犯罪事实,需要制作《立案报告书》。再进行详细侦查,可以采取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逮捕等强制措施,最后查明犯罪事实的,侦查终结,提出侦查移送移送审查起诉部门或者报检察长、检委会。

  二、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三、侦查终结的法律条款

  1、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是多久”等相关法律知识。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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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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